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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民族血脉守护精神家园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内蒙古自治区主委郑福田谈少数民族“非遗”保护 

发布时间:2017-03-02  来源:中国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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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哲学家曾经说过:哲学就是怀着乡愁的冲动找寻失落的家园。对于长期沉浸在中国传统文化、“夜半灯青琢旧词”的郑福田来说,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意义也正在于此。2016年,从衰草返青的暮春到瓜果丰硕的金秋,从西部“塞柳当风拂面勤”的阿拉善到东部“托雪松枝更媚柔”的兴安盟,他一次次来到草原深处,调研少数民族“非遗”保护,力求真正把问题找准、把原因理清、把建议提实。近日,围绕少数民族“非遗”保护的话题,他接受了本刊记者专访。

  本刊:近年来您一直致力于推动少数民族“非遗”保护,提出了许多颇具社会影响力的意见建议。您为什么对这个问题这么执着?

  郑福田:于公于私,这个问题都对我有着强烈的吸引力。于公,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历史悠久,传统深厚。几千年来,少数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不仅有大量的有形文化遗产,也有斑斓多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神话、歌谣、谚语、音乐、舞蹈、戏曲、曲艺、皮影、剪纸、绘画、雕刻、刺绣、印染等艺术和技艺以及各种礼仪、风俗、民族体育活动等。这不仅成为各民族赖以绵延发展、增加凝聚力的纽带,也成为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基础以及联系世界的桥梁。保护少数民族“非遗”,就是延续我们的民族血脉、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我很难想象,如果少数民族“非遗”消亡了,我们的精神家园该是多么的荒芜。

  于私,我长期在内蒙古工作生活,对于传播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始终十分关注,且愿意为这项伟大的事业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内蒙古少数民族“非遗”丰富而独特,大致可分为三大类:口头类“非遗”,如说、唱、吟、诵的内蒙古地区的神话、传说、传统故事、童话、歌谣、谚语等;形体类“非遗”,如内蒙古地区的舞蹈、武术、体育杂技、魔术等;造型技艺类“非遗”,如法器制作和勒勒车制作技艺等。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一直滋润着我的心灵。呼麦那种从嗓音深处发出的声音美轮美奂,简直就是天地之间自然的融合,令我终生难忘。我还曾经写过一首词,描写的就是我小时候看到的乡村婚礼情形:“乳燕梁间软语开,鸣鸾四马驾车来,乡肴村酒摆盈台。端坐新娘眉目秀,侧观联对琴瑟谐,随人扰攘看交杯。”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少数民族“非遗”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破坏和流失,内蒙古地区也不例外。

  本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多种文化的星球》报告中曾经指出:“一种文化被另一种文化所摧毁,正如一个现存物种的消失一样,是令人不快的。”在您的调研中,当前在少数民族“非遗”保护方面还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郑福田:随着经济建设的推进和全球化的日益增强,随着科技手段和文化传媒的日新月异,少数民族“非遗”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一是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与社会整体认同之间,尚存在一定障碍和偏差。在民族内部极为重要极具特色甚至关系到“根”的呵护和民族“基因”延续的项目,由于语言、习俗等差异,在社会上的认可程度与重视程度往往打折扣。“巴尔虎英雄史诗”在巴尔虎蒙古人中地位至为高崇,但由于是蒙古语说唱,未能成为国家级“非遗”项目;“敖鲁古雅鄂温克族神话”在鄂温克族影响深远巨大,可却不能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十分遗憾。

  二是内蒙古地域广阔,同一风俗在传承中略呈差异。特别是由于清王朝留给蒙古草原的制度遗产——盟旗制造成的有清以降蒙古族各个部落之间的分割和服饰、习俗之别,使今天的项目申报受影响。“祭火”本是蒙古人最古老极神圣的民俗,然因各地均有申报(“察哈尔祭火”“乌珠穆沁祭火”“鄂尔多斯祭火”),只好联合捆绑,终因各地形式内容不能完全齐一,未获国家级批准。于是,有的“祭火”成了自治区级项目,有的获得了盟市级项目,并因同为“祭火”为什么有等级之差引发质疑。可见,一项利于长远的文化政策的实施推广,须多层次、多视角关照,方可达成理想效果。

  三是“非遗”保护专项人才匮乏,相当一部分“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老龄化严重,甚至出现“曲终人散”的结局。2005年10月,蒙古族长调歌王哈扎布以84岁高龄谢世。他生前能自由演唱的300多首长调名曲,现在百不存一,连一张完整的唱片都没有留下,不禁令人唏嘘。

  四是相关政策法规(版权、专利权、外观设计权)制定实施严重滞后,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真空地带”,使仅谋求经济利益的开发有机可乘,造成一些项目民族、地域特点淡化,文化、历史价值式微。

作者:李香钻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