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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勇委员:行政程序法立法应加快

社会和法制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进湖南省主委谢勇指出:“从规定政府该干什么,到规定应该怎样干,政府行政程序立法,对反腐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谢勇委员从程序法的角度,对反腐败进行了剖析。
   
    在去年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谢勇委员提交了《加强政府行政程序立法》和《加强全民程序法意识》的两份提案。他认为,程序上的公正,是看得见的公正,通过程序立法,规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怎样行使权力,能够最大程度地保证公开、公正、公平,使一切都摆在阳光下,有效预防腐败的发生。

    从以惩治为主的事后反腐败,到强调建立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反腐败的深度和力度都在加强,而行政和司法程序法本身作为制度建设的同时,对教育、预防、监督乃至惩治腐败都有重要作用。谢勇委员认为,目前司法程序法体系已基本完善,需解决的是人员素质的提高问题,但行政程序法体系还相对落后,立法步伐应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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