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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黎辉:关于解决好当前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几个亟需解决的问题的建议

社会和法制


     一、 建议废止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政策。特殊工种目录和类别制定的时间有的早在五、六十年代,虽然八、九十年代也作了一些补充规定,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同一个集团内已出现了多产业、多职业、多工种的社会第二次或第三次分工,相同工作性质的工种已存在于多个行业内,所以,现行的特殊工种目录和类别已远远不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目前按过去行业特殊工种和类别来审批退休的政策,造成了很多新的社会矛盾,已不符合客观实际,应该废止。

     二、 建议国家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制止一些企业在退休问题上侵犯和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做法。现在,一些企业为了出于利益等考虑,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让女职工达到50周岁时按工勤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强行把一些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女职工在45岁时转到工勤岗位;更有甚者,为了达到让女职工50周岁时退休,单位少缴养老保险费,把单位应承担的责任提前转移给国家,有部分企业劳资人事部门将女职工的个人档案进行涂改,不仅因提前退休导致妇职工基本养老金偏低,损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宪法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的规定。这些做法有一定普遍性,成为社会稳定和谐社会的建设的日益严重的隐患,必须及时制定和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尽快制止一些企业侵害企业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 建议国家今后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同步、同标准进行,同时,对参加工作早、退休早、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人员在政策上给予适当长期倾斜。

     四、 建议国家尽快建立与事业单位改制相衔接的养老保险政策。目前,事业单位改制正在全面展开,为确保这项改革的顺利推进,确保改制事业单位职工在流动时能顺利接续养老保险,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以维护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因改制而受到损害,确保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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