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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继明:关于分类收集垃圾、变废为宝、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的建议

经济


    一、案由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能耗过高、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据资料显示,我国石油、铁矿石、铝土矿的人均储量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1%、42%和7.3%,但是,每年却有500万吨的废钢铁、20多万吨废有色金属、1400万吨的废纸及大量的废塑料、废玻璃、废旧电子产品等废弃物随垃圾丢弃。大量可以回收的再生资源流失,既是浪费,又污染了环境。我国是资源小国、人口大国,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对此,中央已经高度重视。我国政府近两年来大力提倡发展循环经济,继制订和颁布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十五规划》后又在制订《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其目的就是为了以最低的发展成本赢得最大的发展质量。

    分类收集是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一场革命,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最粗略的垃圾分类收集,应是分成可回收利用的、不可回收利用的和有害的三部分。可回收利用的可以直接作为资源进行合理利用,有利于对不可回收利用和有害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例如玻璃,它属于可回收利用的东西,如果不分类,它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就很难以处理。通过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避免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还将为资源再生利用创造有利条件,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据保守估计,我国目前每年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销售额至少有2000亿元,包括进城收废品的农民工在内,全国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就业人数有近1000万人,目前中国钢、铜、铝、铅、纸等主要物资中,以再生资源作为原料的比例分别只占到20%、25%、16%、18%和50%以上,均低于国际水平。

    目前,建设部城建司已经在8个城市开展了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垃圾分类收集的时机已经成熟,建议这项工作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变废为宝,提高可利用物的利用率,尽可能地挖掘其潜力。

    二、建议  

    1.按照“政府倡导,公众参与,企业运作,科技支撑”的原则,有序深入地开展。政府倡导,不但是宣传、动员和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分类收集,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倡导和引导社会由粗放生产及消费转入集约生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再利用,逐步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德国目前与垃圾管理有关的法律约有800项,行政条件接近5000项,政府在整个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和分类收集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建议各地成立分类收集领导小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成立以市政管委、市容委牵头,其他部门参加的综合性领导小组,加强分类收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社会形成了封闭的“分类收集——再利用——消费——再分类收集”的资源循环利用环,建立起完整的系统,分类收集才可能持久,才会有生命力。我国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比起发达国家相对较差,推行分类收集从宣传发动到成为老百姓自觉的行动,本身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统一制作垃圾分类收集方法说明书,派送到每一户居民和每一个单位,并采用横幅标语、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在报纸上刊登《关于分类收集城市生活垃圾的通告》,同时组织各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分类收集进展情况。要利用双休日召开居民代表座谈会,分发宣传材料,解答居民的疑问。要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先在中心城区开展分类收集试点。这样做容易取得突破,获得成功,树立典型。典型形成后,通过“一人带一户”,——“一户带一楼”——“一楼带一片”——“一片带一区”,比较容易形成面上开花的局面。在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的过程中,还需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公众参与提供尽可能多的和有效的途径,包括发表意见和建议,以及监督途径,要充分保护公众的积极性,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启动资源再利用系统。

    建议组建绿色社区回收服务站,建立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网点、交易市场的建设纳入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在社区内有规划地建立统一管理标准的固定收购点和流动收购点,建立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可推广广州的做法,建设垃圾分拣中心,以此为龙头建立分类收集人员的室、区、街道三级管理制度,组建专业运输队伍,统一培训、统一持证、统一标识、统一量具、统一车辆、统一价目、统一中转,定人、定时、定街回收。立足社区,以物业管理人员、环卫职工、民办保洁员为兼职回收员,并对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兼并联网,形成一个专兼结合、布点合理的回收网络,实现中心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首先由居民粗分;再运送到分拣中心细分;最后再根据各种垃圾的组成成分,分别进行再利用。在居民源头的粗分阶段,可以推广南京的做法,即居民、小区保洁员、物业管理公司和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的方法。“粗分”的做法,居民易于接受,如果直接让居民细分,操作起来比较麻烦,久而久之就会难以推行。日本在当初的时候,街道上也只是设三个垃圾桶,把垃圾分为三类:一类是可燃的;一类是不可燃的;再一类是危险品,当然大件的废品则另当别论。结合我国国情,对于可利用的有机物可以在住宅小区通过微生物有机垃圾处理技术处理后,作为绿化的原料就地“消纳”,这样就可以减少城市垃圾最后处理的量,即达到“减量化”的目的。

    3.企业运作:成功的分类收集将有利于降低生活垃圾处理和资源再利用的技术难度和成本,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只是一项有利于生活垃圾处理和资源再利用的中间手段,它不可能代替任何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和方式。垃圾分类收集本身也需要资金投入。不论是垃圾分拣中心还是资源再利用设施,都应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由专业企业独立运作,逐步形成规模。为此,必须进一步深化环卫管理体制的改革,逐步形成从分类收集,到资源利用的企业运作体系。政府要利用经济手段和相关政策来引导企业和公众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循环利用,并对各方的利益进行调控。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分拣中心、资源循环利用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方面,在设备的研究与开发方面,都可以积极寻求多种方式的国际合作,可以采用BOT方式,积极引进和吸收新来的先进技术、管理方式、观念和经验。

    4.科技支撑: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都是高技术的,需要有专用的设施设备支撑,分类收集和资源循环利用设备、设施以及管理,完全不同于传统的混合收集。怎样才能完善从收集、运输、分拣到处置、利用这个完整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需要科技作支撑。譬如废塑料如何处理和利用,现在难度很大,光靠环卫部门自己去研究,去处理,不是说不可能,但是需要时间,需要人才,从头做起有一定难度,如果联合社会上的许多科研机构,通过与他们合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分拣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应按照企业方式运作,所需设备的研制和开发要通过科技攻关方式来逐步解决,不应一味依靠通过大量进口来解决设备和技术的问题。

    5.健全法律法规、政策引导、政府调控。要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和对垃圾产生全过程管理的角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突出垃圾减量和产生的预防,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在垃圾管理包括分类收集、资源循环利用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各方行为。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环保民间团体以及参与资源再生利用的企业,共同制订《城市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垃圾分类收集服务细则》、《垃圾分类收集验收标准》等,对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分类类别、分拣收集、运输处置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废纸分类收集的通知》。

    6.开征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运营需要资金,对此中央已有明确精神,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主动争取开征。

    7.把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纳入城市综合治理考评内容。

    8.加快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分类收集涉及进入和居住城市的所有人。现在城市人口组成比较复杂,发展市场经济,人流,物资流,资金流加速运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交织在一起,不同的年龄、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文化层次、不同的生活习惯,给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因此,分类收集的标识从图形到色彩要简明、易识别,要让老百姓象识别红绿灯一样简便。 

  9.制定配套政策。分类收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的配套政策支持,包括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管理法规,其目的是要加大行政推动力、市场拉动力、科技支撑力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利用向社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譬如,再生资源的利用就需要通过政策引导。分类后如何利用,是分类收集成功与否的关键。分类收集的首要目标就是把可回收部分作为资源,直接利用起来,既增加社会财富,又减少垃圾生成。综合利用是分类收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废电池作为污染和危害严重的危险废物应作为首选分类收集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离出来集中妥善地贮存和处理,但是,如果城市分类收集起来的废电池都只是贮存在那儿,越存越多,就会成为新问题。要有相应的政策扶持再生资源处理企业,使可回收的垃圾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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