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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超代表:培育民间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建设“民间文化产业示范区”的建议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王勇超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繁荣文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总书记的报告为我们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此,我想结合报告,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提几点建议。

  我们陕西是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重要的发祥地之一,有着丰厚的文化资源。从人类始祖、人文始祖,到周、秦、汉、唐,再到现当代,不同历史时期的陕西文化呈现出本源性、悠久性、系统性、多元性、包容性的鲜明特色,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当前,保护、开发和利用陕西极具特色的文化资源,必将有力促进陕西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转变。

  这几年,陕西的文化产业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正在迎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期。

  但我个人认为,我们对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  还应该进一步加强。

  我认为,人的生存离不开黄土地,文化也正是人们在黄土地上的创造,这个黄土文化, 就是“根”文化,就是“民间文化”。所谓“精英文化”、“庙堂文化”,都是在民间文化基础上的再创造。所以说,我们建设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就离不开民间文化这个根。 民间文化最为集中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着极大的凝聚力、亲和力与向心力。

  陕西的民间文化源远流长、丰富多彩,保护和开发利用好这个民间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文化产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这几年,国家明确提出要“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并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民间力量、民营资本以各种形式,越来越多的参与到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当中,其中,博物院、博物馆的建设就是一种最为活跃、最受关注的形式。截至2006年,陕西注册登记的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已有24家。

  然而,多年来,虽然政府积极倡导,但由于缺乏法律认可,没有相关配套政策,再加上体制不顺、资金缺乏、管理不善,民办文化机构普遍经营困难,连生存都成了问题,更谈不上发展了。比如,1998年成立的陕西第一家民营博物馆“三泰自然博物馆”开办仅仅一年后,就因付不起房租而闭馆;05年,曾在全国收藏界享有盛誉的“西安金泉货币博物馆”,也因资金困难而宣布破产;06年,宝鸡农民集资兴办的“秦公一号大墓博物馆”也因无法维持而被政府收归。据了解,陕西民营的博物院或纪念馆,现在只剩下了16家,而且,基本都是惨淡经营,有今没明。

  我用了二十多年时间,走遍关中大地, 收藏了大量的民间文物,目前,已有数万件石雕、木雕和砖雕艺术品,2000多幅各个时期的名人字画,以及4000多件周秦汉唐到明清时期的民俗实物,还在各地收集了40多座具有保护价值的典型民居院落,进行异地保护。现在,已经建成了15个院子。

  二十多年来,我为此投入了全部的家产和公司的所有收入,并且还欠下了不少的外债。

  我为啥要这样干?我觉得,我的根在农村,我熟悉农村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我们民间遗留着大量珍贵的民间艺术,它是我们祖先千百年留下来的宝贵财富,但现在,随着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东西正在飞速消逝,不少艺术珍品还叫各地来的文物贩子们盗卖,甚至流失到海外,看到这些,我十分痛心,因为这些宝贝一旦流失就无法再生了,这实际上就是在挖我们祖先的根,所以,我就下决心收藏。

  然而,真正开始干的时候我才发现,事情的难度远远超出我的想象。不但要耗费大量的人财物,还要跟文物贩子们抢购 ,有时还要从他们手里高价买回。最难的还不在这儿,因为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很长时间内,我的收藏被视为非法,还曾被当成文物贩子,差点关进监狱,其中的委屈真是没法说。

  2002年6月25日,这是我终身难忘的日子,这一天,我终于拿到了成立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的批文,总算可以名正言顺的做事了。           

  回顾这二十年,我有过很多的盼望,但最大的愿望就是民办博物院、博物馆的建设能够得到法律上的认可,民营文化企业能够得到政策上、资金上的扶持。

  当然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能有今天,本来就是政策一步步放开的结果,也得到了各级主管部门、各级领导,以及专家学者们的支持,我非常感谢!

  这次,作为一名来自民间文化口上的人大代表,作为一个民营文化企业家,我想就民营企业参与文化产业提几点建议。

  第一,希望国家对民营企业参与民间文化保护和文化产业开发给与更多的法律、政策,乃至资金上的支持,为他们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培育出一批民办文化产业的骨干企业,创造更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让更多民间力量能够为国家文化的大发展和大繁荣出力。

  第二,建议在全国设立一批民间文化产业示范区。

  目前,国家通过建设文化产业示范区, 来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但我考虑,能否尽快在全国建设一批民间文化产业的示范区,加大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力度。

  拿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来说,通过二十多年的建设,这里不但成了一个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展示的基地,一个民间文化遗产的研究基地,一个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基地, 一个旅游观光的基地。在此基础上, 我们最终想把博物院建设成一个规模较大、规格较高、功能齐全的民间文化产业示范区。和黄帝陵祭祀旅游示范区、曲江文化产业示范区一起,面向世人,全方位展现陕西深厚的文化宝藏,切实推动陕西乃至全国民间文化的保护和开发。

  前一阶段,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刘延东到博物院视察时叮嘱我 ,“一定要把博物院办好”。我说,“我会全力以赴”。 并且还向刘主席谈到了想把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建成民间文化产业示范区的设想。其实,我明白,我生,要建好这个博物院,我死了,也带不走它。因为它是长安的、 西安的、 陕西的,更是中华民族的、世界的。
     
  我建议,如果我们在全国选择一批有条件、有基础的民间文化企业,建设一批民间文化产业示范区,培育一批民间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这是落实十七大关于 “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的重要举措。 

  第二,“民间文化产业示范区”的建设,有利于完善政策、健全法律,有利于理顺体制、创新机制,有利于多渠道寻求资金和技术支持,探索出一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既能保护文化遗产,又能创造良好效益的有效途径。

  第三,在示范区内,能够整合相关资源和力量,集中开展民间文化抢救与保护、弘扬与传播、开发与利用等的深入研究,承担和解决一些现实中的重大课题。

  第四,“民间文化产业示范区”的建设,有助于将民间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树立品牌,扩大影响,提升国家文化竞争力 。

  我们盼望,在国家的重视和支持下,民营企业能够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文化产业的发展道路上走的更好更快。

 

(责任编辑:张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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