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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超代表:关于进一步推进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王勇超

  古丝绸之路东起中国古都长安(今陕西西安),西经南亚、中亚直达欧洲,全长8000多公里(其中中国境内有4400公里),开通了世界上最长的陆上经贸之路、文化交融之路,科技交流之路,是人类文明史上最著名的文化交流线路之一。

  这条令人遐想的文化线路,横跨亚欧十数国,穿越两千年时空,其主干道宛若飘动的丝带,自东向西穿越沙漠而过,留下一串串璀璨夺目的文化遗产,其历史价值和当代价值受到了国际社会普遍关注。上世纪90年代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文化遗产考察,进入21世纪,教科文组织加快了丝绸之路研究、考察的步伐,先后派出两个考察团,分别对中国段丝绸之路进行了申遗调研。

  2006年8月,国家文物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在中国新疆召开“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国际协商会议”,中亚相关国家也派出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签署了《丝绸之路跨国申报世界遗产吐鲁番初步行动计划》,标志着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正式启动。根据行动计划,201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代表大会将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并投票,确定能否入选世界遗产名录。

  世界文化遗产,是人类物质文化遗产中最可珍贵、最可观赏的代表群体,是人类历史、科学、文化、艺术宝库中的精华,是全世界人民共同的财富。它之所以珍贵,无一不在诉说着我们民族的伟大和文明的灿烂,体现着我们的民族精神和意志。

  胡锦涛主席在写给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的致辞中说,“保护世界遗产,是造福人类的千秋功业”,并向国际社会郑重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

  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是中国提升软实力、向世界展示中华传统文化的最佳手段和最受世界关注的途径;是中国对整个国际社会、对全世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和神圣义务的具体表现;是中国利用国际文化平台和世界进行有效对话、展示政治大国和文化大国形象的有效载体和渠道。

  世界遗产申报已经引起各国普遍关注和积极参与。《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已经达到183个。目前已审议通过八百多处世界遗产,其中我国目前拥有世界文化遗产25处(位列意大利和西班牙之后,居世界第三位),这与我国拥有的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很不相适。

  近年来,由于世界遗产委员会实行世界遗产全球平衡性战略,世界遗产的申报标准越来越严格,申遗难度越来越大,现在每个国家一年只能申报一个文化遗产项目。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机遇,这种大规模的跨国申报,也是一种全新的探索。

  历史上,中华文化深深影响了丝绸之路这块广袤的大地,这次跨国联合申报,实际上是文化再交融的一次历史性机遇,也是中国打通向西的“国际无水港”的历史性机遇,是中国西部地区实现总体崛起、实现现代化的历史性机遇,没有中国西部的现代化,就不会有中国的现代化。丝绸之路既是一条文化之路,也是一条和平之路,在政治、外交、经济、文化等等各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如果错失这次跨国申报的良机,必将成为历史的憾事。

  “丝绸之路”跨国申遗中国段涉及陕西、河南、甘肃、新疆、宁夏、青海等六个省区,共48个点,中国这么多点同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工程,时间紧迫,任务十分繁重,再加之六个主权国家联合申报,政府层面的协调量很大。

  中国政府对丝绸之路跨国申遗高度重视,并已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为了进一步地推进申遗行动,确保其申报成功,同时以此为契机,积极促进中国世界遗产事业的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由国务院领导牵头,相关部委参加,在中央政府层面建立申报协调机制(或临时机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积极性。

  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的直接协调和支持下,由中国和中亚5个主权国家联合申报,这是主权国家的政府行为,中央政府是申报主体。在地方,尤其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推动。申遗的核心是政府行为,而不单单是文物部门的工作。事实证明,仅靠副部级的国家文物局进行协调力量非常单薄,很难独立完成。中央政府进行协调也可以有效地避免一些地方出现的“重申报、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的倾向。

  二、中央政府应加大对各省申报工作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在财力方面应给予直接支持。

  由于时间紧迫,申报点众多,规划编制、文物本体保护、环境整治等各方面都需要大量经费支撑,而“丝绸之路”跨国申遗中国段涉及的省份又都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省份,他们承担着国家、民族的重任,在既没有专项经费,其它渠道的投入也很不足的情况下,现阶段急需中央政府给予直接的财力支持。

  建议设立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专项经费,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投入的机制,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多渠道筹集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资金。

  三、国家文物局作为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主管部门,应采取更多举措加强对各省申报工作的具体指导。

  四、建议中央相关部委采取多种举措加大对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

  以此为契机,将申报的过程变成文化遗产的宣传过程,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全民动员,在全社会掀起关爱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的新高潮,这对于增强我们的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以此契机,在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方面,探讨长效机制的建立,为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起到示范作用。

  申报开始,便要坚持申报与管理并重的思路。力争早日出台《中国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积极拓宽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保护资金的筹集渠道,积极吸引境内外企业、团体、个人捐资赞助,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专用于文化遗产保护;强化监管机制,尽快建立全国世界文化遗产动态监测体系等等。

  六、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总结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规律、标准、措施和办法,为丰富和推进全球的世界遗产事业,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张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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