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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碧灵委员:关于将湘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列入全国污染防治重点流域的建议
 
 


 
    湘江位于长江中游,干流全长856公里,全流域面积94660平方公里,径流量占长江的7.5%,是长江的第二大支流,2008年湘江流域湖南省8市GDP总量7698亿,占全省73%,人口4075万人,占全省59.5%,湘江流域集饮用、灌溉、渔业、航运、纳污等多功能于一体,以湘江干流为饮用水源的人口约2000万人,因此,湘江环境十分敏感,保护湘江、治理湘江的压力很大。

    由于工业结构与布局不够合理,在湘江流域已经形成了株洲清水塘、衡阳水口山、湘潭岳塘、郴州有色金属采选冶炼4大工矿污染源,加之污染治理欠账多、历史包袱沉重、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面源污染等原因,尽管国家和湖南省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和治理,特别是从2008年开始,湖南省政府开始了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3年行动计划,计划整治1377家企业,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需要治理的任务相比差距还很大。而湘江流域整治的必要性显得越来越紧迫。一是水环境质量令人堪忧。2007年,湘江流域排放工业废水5.67亿吨,生活污水11.19亿吨,汞、镉、铅、砷占全国排放量的54.5%、37%、6.0%、14.1%。二是部分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十分严重。特别是株洲市区、衡阳市水口山工业区、郴州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区等。三是长株潭城市群和衡阳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低,供水安全问题突出。四是枯水、洪水期季节性污染风险很大。而且湘江若得不到较好的治理,不可降解的重金属将随江水、底泥一起迁移到长江,污染土壤中的重金属也可通过地表经流进长江,对长江的水环境造成持续影响。

    湖南省已经编制了《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拟分三期进行:一期(到2010年),以治污为主,兼顾治岸,总投资需556.9亿元;二期(到2015年),水陆并重,综合整治,总投资3010.5亿;远景(2015年以后),水陆空统筹,全流域推进。如此大规模的治理投资光靠湖南省的财力是远远不能承受的,且湘江重金属治理技术难度大,单靠湖南省的力量也是难以完成的。因此,建议将湘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列入全国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加大资金支持,加强技术指导,以尽快实现流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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