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首页 >> 首页 > 民进专题 > 2009年两会专题 > 建言献策 > 经济 小字体 中字体 大字体
陈振楼代表:建议国家设立随机性的食品督查机构
 
 


             
     自2004年安徽“阜阳假奶粉”事件后仅仅四年,性质更严重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再一次敲响了全国食品安全的警钟。在食品安全监督方面,我们已经有了许多机构和制度,为什么仍有如此经常化和普遍化的食品安全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国家没有建立随机性的食品督查机构和机制,以至于难以有效地遏制食品领域中的不法行为。


     我国食品监督,目前主要是固定化的形式监督,比较典型的是从2002年起,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启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先后颁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等一系列文件,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行政许可,对一定时间内合格的产品还可以颁发免检证。但无论是市场准入还是免检产品,都不能代替市场的随机检查和监督。相比之下,市场随机监督作用更大,因为随机监督无法作假。不少发达国家都有随机性的食品督查机构和机制。如法国就专门设立了“食品侦探”一职,专门负责食品卫生的检验工作。每天四处走动,到任何跟“吃喝”有关的地方。检查完了,他们会把“违规”经营者的名字、地址等信息记下来,按照法律规定处罚。没有一家企业能避免这样一种监督。


     目前我国虽然建立了立体性的食品安全体制,如有质监、工商、食监、消监(消费者监督)、医疗卫生等多层次的食品监督机制。但“三鹿毒奶粉”事件表明,我们已经建立的这些机构和机制并不能有效防止有害食品的危害。以三聚氰安为例,毒奶粉存在已达三年之久,说我们的有关部门“不知道”或我国质检部门没有实施检查显然都难以成立。关键在于上述这些部门及其制度形成的是一种形式化的机制,不法经营者能够有效地避开这种形式化的检查。建立随机性的食品督查机构和机制,就是要打破我国目前质监、工商、食监等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中的形式化,形成一种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只有在这种机制下,公众的食品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为此建议:


1. 在我国质监部门内专门设立针对食品安全的机构——国家食品督查局。该局的督查人员主要为不坐班的食品安全“侦探”,其主要工作是上街抽查和食品化验,并及时将结果报国家质监部门。


2. 为减少国家财政开支,避免督查人员利于手中权力白拿被查食品,所有被督查的食品均按市场价从商店购买。同时,检查完毕后,除了不能食用的食品以外,一律打折出售给消费者。


3. 国家食品督查局的食品安全检查对社会免费开放。国家鼓励人民群众加入督查。群众可以将认为有问题的食品拿到国家食品督查部门免费化验。对于查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向质监部门通报,并向媒体公布。


4. 积极支持消费者打假。消费者是监督市场无处不在的眼睛。保障和促进消费者的打假监督,不仅成本低而且效果好。如英国消费者投诉是中国的四倍,政府大力支持近乎“苛刻”的消费者,使得假冒伪劣根本无法在市场露脸。上世纪90年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后,也曾引发我国广泛的民间打假。但后来由于司法部门不支持,“王海”现象逐渐淡出社会。其实,打假者和消费者完全可以等同。广泛利用假冒伪劣最直接和最大的受害者即消费者的监督资源,成本最低且效果最好,应全面纳入我国食品安全监督机制中。


建议人:陈振楼
        全国人大代表
        民进中央委员、上海市副主委
        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

 


[ 我要发表评论 ] [ 打印 ] [ 收藏本页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编信箱
Copyright 1996 - 2006 www.mj.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民主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