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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符合科学发展大主题
—— 访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
 
 

  “农村土地整治符合我国科学发展的大主题,通过土地整治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十一届全国政协会议小组讨论的分会场,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对记者开宗明义。

  2010年,罗富和随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调研组赴山东、安徽等地考察农村土地整治,沿途一行,收获颇丰。“这次调研,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罗富和说,“农村土地整治是一件一举多得、各方面反映比较好的事情,我认为是成功的。”

  罗富和认为,在长期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农村土地比较分散,单位面积的生产效率、效益不高。又加上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导致耕地荒废,很多农民不用心经营土地。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的推进,既能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效益,又可以支持城市化的推进。

  “土地整治,起码有三大成效。” 罗富和表示,首先,土地整治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的农田水利建设、规模化的农机具作业需要高标准的农田做保障,没有一定的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根本无法实现现代化农业。通过整治,置换出大面积的标准化农田,加强了农业生产的基础。其次,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效益。农村土地整治很重要的部分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建设新村和一些新的社区,农民的生活条件、生活环境有很大改善和提高。再其次,土地整治在新增耕种面积的同时,置换出来的土地可用来支持城镇化的推进,所得的收益还可反哺农民,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当然,目前农村土地整治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罗富和表示,少数地方变相利用这个抓手,不顾农民利益、农村利益、弱势群体的利益,更多地考虑置换出来的土地效益。这样就会产生危机、产生矛盾。“但我相信,如果是把农民、农村还有低收入群体利益放在首位的话,这个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政府应明确制定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应该遵从的一些原则,在推进这项工作中加强监管、指导。罗富和乐观地表示,“我相信,在更多的照顾农村的利益、农民的利益、弱势群体的利益的前提下,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会逐步地向前推进,不断细化政策,这个大方向不会变”。

  “除农村土地整治之外,土地整治还应该包括城市用地整治和工业用地整治这两大领域。”

  罗富和表示,在改革开放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发展用地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出现了一些背离规划、无序发展的情况,目前全面推进城乡结合部的土地整治也是迫在眉睫。目前,这项工作还没有全面推开,但从现有的例子来看,城市用地土地整治的效果不错,潜力还很大。

  另外,他还认为土地整治还应该包括工业用地的整治。“以前我们为了招商引资,一个项目给划拨一大片土地,土地利用效率比较低。在全世界同类项目的用地指标中,我国可能是最高的了。因此完全可以通过工业用地整治,建立新的具有标准厂房的工业园区。这样既可以提高土地的集约度,又能给企业提供更好的生产性服务。”

  “无论农村土地整治、城市用地整治还是工业用地整治,都是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罗富和表示,大方向正确的事情,就一定要坚定不移地向前推。

(责任编辑:张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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