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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自立委员: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提案
 
 

  “保护幼儿生命、健全幼儿身心”是每个家长、老师的第一教养天职。但近年来,频频发生的幼儿园事故和意外伤害应引起有关部门和幼教从业人员的高度重视。

  一、幼儿园安全问题现状

  1、幼儿园建设存在安全隐患。幼儿园是幼儿生活学习的场所,幼儿园的建设是否规范是幼儿园安全保障的首要关键因素。国家教委规定,幼儿园园所须按《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下文简称“《规范》”)进行建造。但目前部分幼儿园房屋建设方未按《规范》建园,如楼梯扶手高度低于规定净高,幼儿园墙体棱角未做打磨处理、幼儿园没围墙没大门等。这些问题不仅给园所自身带来安全隐患,还给幼儿园二次装修带来很多困难,造成资金和人力的很大浪费。

  2、幼儿园校车管理存在安全隐患。近年来,民办教育机构中的幼儿园为了扩大生源、增大招生辐射面,纷纷购置校车,但其中有些校车由于本身配置不专业、接送路程较远、驾驶员从业资格不规范、疲劳驾驶等原因,给乘坐校车幼儿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2010年发生了多起幼儿车内窒息身亡、遭遇车祸等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说明了幼儿的安全不仅仅在园内,校车安全管理也是重中之重。

  3、幼儿园办园环境存在安全隐患。近年来幼儿在园被伤害事件频发,幼儿园环境的安全隐患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幼儿园是学龄前儿童集体保育、教育的机构,但是办园门槛过低,许多民办园条件简陋,设施匮乏,有的就在自家的两屋一厨甚至是一屋一厨中招生办学。几十名孩子挤在狭小的空间里,没有配套的基础设施,缺乏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和必要的活动空间。这些不规范的办园行为不仅无益于幼儿身心发展,而且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

  二、几点建议

  1、严把幼儿园建设质量关。相关部门要严格监督幼儿园建设方按照《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建园,加强建设方建园质量意识,落实建园责任,消除幼儿园园所建筑隐患,确保幼儿园土建工程质量安全,把好幼儿园安全的第一关,建造符合幼儿使用功能的园所。

  2、加大对幼儿园校车安全的监管。一要督促幼儿园严格遵守教育部门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的规定;二要督促幼儿园定期对其校车进行安全自查,健全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三要督促幼儿园明确责任,制定《驾驶员岗位职责》,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要引导家长应尽量让孩子就近入园,减少孩子上学路途奔波,消除幼儿乘车隐患。

  3、规范办园行为,创造安全园所环境。针对无证办学,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则停止其办学,从根本上消除“家庭式”幼儿园给幼儿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另外,要创设幼儿园的安全环境,对幼儿园保育教育的主要空间,如教室、盥洗室、卧室、美工室、阅览室等,其教育设施的摆放、主要场所的运用、区域活动的开展都要充分考虑到幼儿的人身安全,创设一个良好的、安全的园所环境。要督促幼儿园不断完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优化安全防卫系统,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教职工和幼儿的安全保护意识。

  4、充分发挥社会作用,保障幼儿安全。要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教育,使其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安全方面的知识学习,重视对幼儿的保护。政府和相关教育部门要加大推进幼儿园安全工作监管步伐,社区居委要加强幼儿园园外即社区安全管理,幼儿园所在地公安部门应重视园所周边治安防控,加强对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合理预见、积极防范、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

 

(责任编辑:夏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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