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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宏委员:关于关注农民工子女教育,让“农二代”真正享受教育公平的提案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其子女也随之迁入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日益突出,如果大量农民工子女无法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农二代”将成为“穷二代”,继续被边缘化,最终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进步。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迫切需要关注。

   目前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颇多问题。比如民工子女学校的教育质量还难以和公办学校一样得到保障,农民工子女较难融入城市儿童集体,对各种农民工子女学校监管力度还不够,由于需求旺盛而涌现出办学质量良莠不齐的非法办学机构,投入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经费缺乏有效监管,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利益缺乏有效保障等等。

   为此建议: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做好经费监管工作,形成中央出一点、地方出一点、支出有监管的格局。建议中央政府设立“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专项基金”,根据流入地实际流入的农民工子女的数目拨给流入地政府相应的教育经费,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中央和流入地地方政府分担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应设计好经费使用指导意见和监督机制,参照公办学校的做法,对民工子女学校的财务使用同样要有规定和审计程序,纳入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保证国家财政拨款较好地用于发展义务教育事业。

   2、畅通民间等中介组织的参与和爱心人士的慈善路径。各地方可采取契约方式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对民工子女学校实行统一管理,如:帮助建立学生学籍信息库;规范学校的安全、教学、德育、卫生等工作制度;对举办者、校长定期组织专题培训等。同时,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监督。另外,可以引进市场办学机制,向社会吸纳闲散资金,如建立政府主办、地方企业赞助的农民工子女学校,既能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又能保证经费的投入。同时,将农民工子女纳入现有帮困机制的救助对象,鼓励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建立农民工子女就学帮困救助机制,对特困学生可以减免学杂费。

   3、完善制度,形成管理合力。尽快确立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标准,建立流入地政府发放办学许可制度,改变目前民工子女学校审批与管理分开的管理模式;加快民工子女学校党、团、工会等组织机构的建设,形成管理、监控合力,依法保障民工子女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有关政策,促使民工子女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一样能够参加进修培训、职称评定、评优选优等活动,调动民工子女学校教师的积极性,稳定民工子女学校的教师队伍: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民工子女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和督导评估工作,制定相关措施,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制定政策,解决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后续教育问题。对于学前教育,一直以来受关注较少,而由于学前教育办学门槛低,造成一些非法办学机构滋生。建议政府加强监管,严格审批办学资质,采取以扶持为主的措施。对于高中教育,农民工子女初中毕业后要回原籍读高中,而这些孩子多数从小就生长在城市,不大可能回去,造成了农民工子女初中毕业后升学难的现状。因此有必要积极寻找解决措施:一是形成农民工子女就学地与有关省市教育部门通用的考试认证制度,如上海市的初中毕业成绩可作为有关省市进入高中及中职学校的参照分数,而不需要回当地再次参加考试;二是鼓励民间资本举办以接收农民工子女为主的高级中学,使用全国版教材,在流入地参加全国卷考试后,将学生档案送回原籍,参加当地的高考。

(责任编辑:夏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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