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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碧灵委员:关于请求国家支持中西部省份城镇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的提案
 
 

   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饮用水供需和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供水能力滞后。在城镇化进程提速中,城镇供水的供需矛盾日益突显,县城特别是山区水源性缺水和湖区水质性缺水县城,以及重点镇供水设施严重滞后。二是水源污染比较严重。由于含有大量有毒有害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工业废水排放、农村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导致的面源污染以及生活污水影响,我省湘资沅澧四大流域普遍存在砷、镉等重金属和有机微生物污染。不少洞庭湖区周围的县城“生在水中没水喝”。三是供水设施比较落后。由于配水管网材质不优,二次供水设施老化等原因,致使二次污染普遍存在;供水技术水平亟待提高,部分城市无法对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同时,国家颁布了新的生活饮用水标准,对水处理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均导致水质达不到新的供水标准。此外,供水安全性严重不足,目前全省大部分城市都是单一水源,预防和应对突发性供水事故的能力严重缺乏,广大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十二五”期间,湖南将着力推进城镇供水扩能提质建设,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大中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和第二水源建设;二是加快供需问题突出的县城供水扩能提质工程和重点镇供水设施建设,同时加强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利用;三是抓好洞庭湖区水质性缺水县城和衡邵干旱走廊及山区水源性缺水县城供水能力建设。计划5多年投资600亿元,新建改造供水规模1000万吨/日,改造新建管网1.2万公里。力争到“十二五”末,设市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县城不低于95%,重点镇90%;2012年前县城以上供水水质全面满足新国标要求,重点镇达到42项常规指标要求,基本解决城镇供水安全隐患,力保供水安全、提高供水水质,实现“喝上干净水”的目标。
   建议国家发改委在“十二五”期间加强对城镇供水扩能提质工程建设的规划引导和技术指导,加大对中西部省份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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