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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华委员: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
 
 

  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党的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农业生产管当前、利长远的工作,是解决农业科技最后一公里、实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的关键环节,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其作用不可替代。

  近年来,我国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大部分乡镇站无场所、无手段、无经费,严重影响服务功能的发挥。如安徽省主要农业县42.4%的乡镇站没有办公用房;服务手段落后,平均每个乡镇站仪器设备价值仅有1.61万元;推广经费少,平均每个站县级财政年度安排推广经费0.69万元。二是人员不够,公共服务力量单薄。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加快条件建设。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以综合建站为重点,统筹规划,全面建设;着力抓好办公场所和科技培训服务场所、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配置、进村入户服务交通和服务手段建设。以每站投资70万元计算,建议中央给予每站40万元补助、省级20万元、市县10万元。

  2、加大推广经费投入。按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安排乡镇农技人员工作经费,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村级农技员工作补贴,由中央、省财政各分担50%。

  3、充实编制人员。着力建设乡镇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乡镇站(区域站)按照辖区内农业产业需要和各产业规模比重,有针对性设置岗位,种植业按1.5万亩农作物面积1人、水产按1万亩水面1人、农机按1万千瓦农机动力1人的标准配备人员,每个乡镇站(区域站)人员编制数原则上不少于8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并按每村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村级农技人员。

  4、提高人员素质。加大投入力度,开展以知识更新为主体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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