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首页 >> 首页 > 民进专题 > 2011年专题 > 2011年两会专题 > 民进中央提案、大会发言 小字体 中字体 大字体
关于促进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提案
 
 

  特殊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特殊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特殊教育学校数量不断增加,办学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

  但是同普通教育相比,我国特殊教育覆盖面狭窄,视障、听障、智障三大类残疾少年儿童,并未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发达国家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的少年儿童数量占到同龄人总数的10%至20%。我国2007年246万残疾少年儿童中有41.74万在特殊学校和普通学校就读,只占学生总数千分之2.4左右。

  我国特殊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特殊教育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学校之间发展不平衡。全国3000多个县(区),只有1640所特殊教育学校,总量不多,且多集中于大中城市。有近一半县(区)没有特殊教育学校。《2010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发市的资料显示,学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比例为71.4%,还有28.6%的学龄残疾少年儿童没有接受义务教育。总体来看,全国未上过学的残疾人比例虽略有减少,但18岁及以上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仍旧不高,未上过学和仅上过小学的比例高达76.1%;

  二是特殊教育学校普遍缺少必要的教育资源和设备。绝大多数地市没有成套的康复训练设施和设备,无法对有需要的残疾孩子进行适当的康复治疗,不能满足残疾儿童进行智力开发、肢体功能运动等康复教育教学的需求;学校内的资源教室缺乏必要的图书、影像资料、教具学具、参考资料、网络资源搜索等资源和资源获取渠道,不能满足教师及时提高自身专业素养的需要;大多缺乏适合残疾学生发展需要的教学用电脑、课外读物、实物教具、图片、卡片等教育教学资源。

  三特殊教育师资专业化水平偏低。1640所特殊教育学校中近4万名专任教师,大约半数缺乏专业培训。随班就读工作缺乏相应的政策保障和支持体系,困难和问题较多。市和区县级的资源中心协调员、巡回指导教师、学校的资源教师等专业人员的人事编制和岗位管理缺乏规章制度,管理和支持都还不到位。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严重滞后。 

  为切实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促使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提出如下建议:

  1、制定特殊教育法。从全球特殊教育发展的趋势看,通过立法实施特殊教育是普遍做法。我国残疾人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特殊教育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都与缺乏法律手段有重大关系。建议国家研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教育法》,用法制的力量来规范和保障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2、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从制度上明确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投入标准、设备标准,制定相应政策明确规定特殊教育专项经费的额度、用途等,并逐年加大投入。各级财政要将特殊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实行预算单列,及时足额优先拨付并做到逐年增长。参照国内部分先进地区的经验,应按普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5—10倍的数额拨付特殊教育生均经费,并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有所增长,随班就读学生均经费应按高于普通学生1—2倍标准拨付。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各地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的情况。

  3、完善特殊教育管理体系。多数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没有设置特殊教育专门机构,往往交由普通教育科室兼管,管理人员也缺乏特殊教育管理理论知识,对于特殊教育的管理往往混同于普通学校,很难适应特殊教育发展的要求。建议中央规定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设立独立的特殊教育管理机构,选拔熟悉特殊教育、热爱特殊教育、具有一定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水平的特殊教育管理人员。

  4、完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尽快出台《特殊教育教师资格条例》,使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建设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扩大需持有特殊教育资格证书的对象范围,凡持有国家统一印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并在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学前特殊教育幼儿园、普通幼儿园特殊教育班任职的教育教学人员和学校教育管理人员以及在普通学校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专职教师均需获得特殊教育资格证书。

  5、大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议国家指定一些师范院校增设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专业,政府给予支持,从源头上解决特教师资队伍来源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大对普通学校教师的特教培训力度。对于特教教师的职称评定、评优晋升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予以一定的倾斜与照顾,激励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针对当前70%的特教儿童在农村,到城市特教学校学习存在一定困难的现实,要合理布局农村学校特教教师,每个学校至少要配一名。对农村特教教师的补贴要高于城市,使他们安心扎根农村特教事业。

   6、重视学前特殊教育的普及。我国目前学前特殊教育几乎是空白。而科学研究表明,幼儿(0——6岁)早期科学教育至关重要,需要专业人员科学培养。开展学前特殊教育是提高特殊教育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要逐步完善学前特殊教育体系,构建多元化的特殊儿童安置模式和综合性的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发展学前融合教育。


[ 我要发表评论 ] [ 打印 ] [ 收藏本页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编信箱
Copyright 1996 - 2006 www.mj.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民主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