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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新代表:关于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政策的建议

  案由:

  近些年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受到了社会和各地政府部门的重视,很多地方对解决他们的就学问题做了很多努力,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得以进入城市公办学校就学。但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大城市仍然是呼声很高的教育难题。

  以北京市为例,2011年暑假期间对一批打工子弟学校实施了关闭的措施,并承诺开学时“不会让一个孩子失学”。然而,到了91日开学时发现,涉及需要分流和转移安置的1.4万名外来学生中,去公办校报到的仅8000余人,约有6000名学生“不知所终”。经媒体调查发现,其中将近一半的外来学生几乎都是因无法进入本地公办学校而被迫回乡就读了,这些孩子孤单地离开在城市务工的父母,回到遥远的家乡读书。很多家长说,他们是无奈将孩子送回了老家,跟随爷爷奶奶或者是外公外婆生活,重新成为缺乏父爱母爱,重新适应新的环境的“留守儿童”。

  为什么这些孩子被迫要回老家读书?因为打工子弟学校被取缔后,这些孩子要进入城市公办学校有几道“坎”仍是他们难以逾越的。如城市有关部门一般需要通过“五证”(包括暂住证、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才能够允许报名,有的地方甚至还有独生子女证、高额赞助费等,这些限制性的政策,使打工子弟难以入学。

  一方面,对于许多城市来说,是通过设立门槛,让打工子弟知难而畏,防止出现“洼地效应”,即流入地政府解决打工子弟教育解决的越好,为教育而来的外来人员就会越多,加重流入地城市的负担。

  另一方面,校园安全的责任重大,城市政府往往难以承担,因而对打工子弟学校的取缔更为积极。如20118月北京海淀区、朝阳区、大兴区等对打工子弟学校的关闭潮,很大原因就是北京大兴区旧宫“4·25”火灾的安全压力所致。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间的打工人员流动将越来越频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里的外来务工农民也将越来越多,他们的子女入学问题解决的好坏也将影响着中国教育的整体发展。 

  本案建议:

  第一,应该加快户籍改革的步伐。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是我们的户籍制度问题。面对许多外来务工人员长期工作居住在本地城市,事实上已经成为城市“新市民”的现实,应该加快启动户籍制度改革,这是解决打工子弟教育及其它社会保障问题的一个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引起高度关注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中考和高考问题也会因此得到较好解决。

  第二,认真落实流入地政府为主的政策。流入地政府为主的政策,刚性规定了政府的职责与义务。在这方面,上海市做出了很好的表率。2008年起,上海市制订了一个打工子弟学校“关停并转”的三年计划,市政府扮演了政策倡导者以及实际出资人的角色。规定初中阶段禁止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原有学校的中学部全部转入公立学校;小学达标的直接发办学许可证,不达标的规模小的学校由乡镇主导收购和合并,可以扶持的给予几十万元补助经费改善条件后再发证。

  在一些地方,流入地政府往往囿于财政能力不可能大幅度增加投资和大量建设新校,在公办学校无法立即全部解决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同时,还需要扶植和改善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要采取各种优惠政策积极吸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主要接收流动儿童的民办学校,形成公办学校、民间组织、打工子弟学校三方面的合力。

  第三,加大投入,建立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仍然以上海市为例,20082010年,市政府共投入资金103.79亿元,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363所。同时,为鼓励公办学校招收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部门按实际招收学生人数核定教师数,下拨公用经费。在公用经费方面,上海市一级财政自2008年开始每年都按照公办学校招收务工人员子女实际人数来划拨经费,2008年是1000/生,此后每年分别提高至1500元、1800元、2000元。与之同时,上海市要求各区按照11的比例出配套资金。有的区外来人口子女数量多,区一级财政收入又不是太强,市里就采取转移支付的方法。至此,上海市基本建立了办学经费全部由财政负担,市和区县共同分担经费,全部农民工子女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四,有效解决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经费分摊机制问题。对部分外来人口较多而且增长速度很快的城市来说,全部承担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费用是有一定难度的。而现行解决流动儿童教育“以流入地为主”的方针,没有涉及义务教育经费如何随儿童的流动而转移,从而加剧了流入地政府财政压力的问题。对此,一方面流入地政府有责任主动承担流动儿童的教育责任;另一方面也可考虑通过试点,建立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教育券”的制度,流动儿童持券到城市学校就学,在省市之间集中兑换教育经费。城市则应建立市、区、镇三级政府分担的财政机制,使各级政府共同分担流动儿童的教育责任,为农民工子女接受平等的教育提供充足的资源,避免财政压力集中在部分县区。

  “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只要国家、流入地政府和流出地政府在政策、财政等方面加以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是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的。 

  建议办理部门:公安部、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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