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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与和谐的使者


修保在群众中了解社情民意,征求意见建议

  修保,男,1955年11月生,民进会员,吉林保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吉林市人民政府和船营区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民进吉林省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吉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近些年,他先后荣获全国、省、市优秀律师、劳动模范等多项荣誉称号;2007年初,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全国律协授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成为东北三省惟一获此殊荣的律师;2009年,被吉林省委、省政府评为“特等劳动模范”;2010年,被评选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同年,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的殊荣;2011年,荣获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他领导的吉林保民律师事务所也于200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从当律师的那一天开始至今,他所接待过的百姓和当事人近几万人,特别是近十几年来,由于在老百姓中的口碑越来越好,每天慕名来访的当事人都排队等候,节假日更是如此。修保从来不收咨询费,无论是官员还是百姓,都能一视同仁,耐心听取和解答每一个问题。他总是把涉及的法律条文和相关政策规定详细地告诉每一位来访者,有些当事人记不住法条,他就为他们免费提供相关法律小册子或复印相关法条,真正做到了“把别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办”的承诺。 

  修保具有平民本色,常年为弱势群体免费打官司,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律师工作中的重要内容,达到了舍己、忘我的境界。 

  他无偿为51名受骗的出国劳务人员索回劳务报酬和相关赔偿金45万元;2004年,为68名艾滋病感染者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患病农民每人争得4万元赔偿并获得医疗救助,不仅没收代理费,还自己花费2000多元电话费和交通费;他曾在肛漏手术第三天,瞒着家人,为委托人出庭辩护两个多小时。庭审结束时,刀口全裂开,只得住进医院进行两次手术;2007年,免费为129家农贸市场业户代理保险理赔纠纷案,通过抵押其个人产权的律师楼,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帮助业户拿到100万元理赔款,但时至今日还未打完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保民律师事务所的大楼至今还被查封抵押着……有不少人对修保的行为不理解,但修保说:“如果律师的存在能够使世上的公平和公正得以实现和弘扬,那我累死也心甘!” 

  修保以“与人为善,德济天下”作为人生信条,不仅义务帮助困难群体维护权益,对慕名而来需要帮助的人也施以援手。他免费帮一名高中毕业的女孩要回了被卖的房屋,并为她捐助了上大学的学费;一位破产煤矿工人的女儿不幸在交通事故中身亡,在得不到肇事方赔偿又无钱打官司的情况下,修保无偿为这位工人讨回了近30万元的赔偿金……得到过他帮助的人和事不能一一记述。多年来,他的个人公益性捐款和资助累计达30多万元。 

  24年律师生涯,2000多件案子,为政府挽回损失10亿多元,为财政少支出1740万元应付律师代理费用;为企业挽回损失2亿多元;纠正冤假错案几十起,使9人得到无罪释放;无偿为弱势群体代理案件上百件,代理类似纠纷400余件,累计为3万名下岗职工及弱势群体讨回近2亿元的赔偿补偿款和社保退休金;平息千人以上的大型上访和百人以上的集体上访30多次,使几十起工人集体上访事件走上了依法维权的理性轨道,使近万名破产企业职工重新有了生活保障……一串串数字背后蕴含着的是修保律师无私奉献的大爱,和他以维护社会正义与和谐为己任的大写人生。 

  近年来,大量的信访和群访问题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主要根源。作为一名民进会员和律师,如何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成为修保经常思考的问题。为此,2011年4月,在得到民进省委、市委领导的支持后,经多方协调,修保个人出资近30万元创建“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尝试解决上述难题。这个新型社会组织,主要以执业律师为主体,邀请社会法律专家、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通过第三方角度为上访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补充信访体制的不足。成立当年,中心义务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受理各类案件142件,结案91件;同上访人签订息访协议34件,并成功劝阻20多名欲进京上访的群众。 

  今年5月,修保带领中心的同事,经多方协调、多次取证、反复沟通,又成功使一起涉诉近两年、矛盾一度激化到个别职工要用自焚等极端行为抗拒法院强迁的原“吉林市江南有色金属加工厂”未安置职工集体上访案得到圆满解决。修保一方面带领律师和法律专家现场释法,缓解紧张情绪,承诺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搬迁救助;一方面与市、区政府和法院联系,反映情况,缓解激化的矛盾。在市委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中心与20户工人签订了一次性息访救助协议,由政府支付每户7万元补偿款结案,3天内工人全部搬迁完毕。修保带领中心工作人员,在公证员现场监督下,帮助20户职工搬家并现场发放救助款时,工人们激动得挥舞存折,眼流热泪,雇秧歌队给政府和中心送去感谢信和锦旗。此外,一起停尸三年、两会期间连续进京上访的德惠市大房身镇村民霍树波死亡赔偿案,也在修保和中心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于今年4月得到妥善解决,既保护了群众利益,也维护了市委和政府的公信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独特而积极的作用,受到了中央、省、市各级媒体的关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供中央领导参阅的中央政法委信息专报《政法动态》专门报道了吉林市成立信访法律事务中心的消息;省、市政法部门还在中心召开现场会、推广做法;省委办和省政府办联合下发2012年12号文件,明确指出要推广吉林市成立信访法律事务中心的好做法。 

  做律师,要无愧于心;当代表,要全心为民。作为吉林省律师界惟一的两届省人大代表,他不断对准焦点问题,反映人民的意愿和呼声。 

  2003年1月12日,修保第一次参加省人大会议,一清早驻地就聚集了上百名上访民众,他们喊着要见代表,由于大会没有安排代表接待,致使喊声越来越高。当时,修保在5楼实在看不下去,就主动下楼来到了这些老人当中。修保一边接上访材料一边劝他们回去,并承诺会把他们的意见如实反映上去,十几分钟的接待过程中工人们再也没喊过一声。当他捧着那厚厚的上访材料回到楼上再往下看时,近百名老工人正在齐刷刷地给代表住地的大楼作揖。面对此情此景,修保落泪了,也深深感到一名代表的责任和义务。 

  修保说:“人大代表绝不是荣耀一时的政治光环,而是从来未敢忘怀、时刻牢记在心的神圣责任,当代表就要为人民办实事。”在当代表的10年中,他坚持走近农村和社区进行实地调研,提出化解社会矛盾的系列建议和代表意见119件,件件都关乎国计民生,其中很多建议得到省、市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采纳落实。今年,他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扶持的建议》又引起省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被列为2012年吉林省政府重点督办建议。 

  修保的办公桌上有6个厚厚的笔记本,里边记录着十多年来上千人次的接访记录,密密麻麻的字迹里记载着的是一位民进会员、一名人大代表、一个以“维护社会和谐、保护百姓权益”为己任的当代律师的崇高品质和瑰丽人生。他用实际行动默默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向社会彰显了当代律师推进法治、维护正义的价值追求,展示了心系人民、服务社会的时代风貌,弘扬了扶弱助困、促进和谐的职业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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