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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不懈耕耘的人

    


消费教育进课堂(新余 何俊秋)

  在新余市工商局,一本本证书、一面面锦旗格外显眼。而证书和锦旗的背后则是民进会员、新余市工商局消保局局长、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何俊秋同志一串串红盾执法和为消费者维权的故事。她先后获得了一系列荣誉称号:省、市工商系统先进个人,她的事迹被评为“新余市文明新风十件新事”,被评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被评为第七届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新余市十大杰出女性,荣获“新余市第三届先进工作者” 荣誉称号,被评为中消协“第二届全国十佳受理投诉工作者”,还被中消协授予“全国消协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荣获中消协2010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推荐唯一一等奖。她所在的单位也多次评为中消协维权先进集体、开展年主题活动先进单位、江西省调解投诉先进单位。为此,新余市的群众把何俊秋同志叫做“3?15”,把她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者的化身。

  做消费者的贴心人

  何俊秋干一行,爱一行,特别是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3年以来,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忘我工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不懈耕耘。经她直接和间接办理的消费投诉案件上千件,不仅结案率高,而且使消费者和经营者化干戈为玉帛,愤怒而来,笑脸而归,做到调解与规范并举。她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染和带动更多的人加入到消保维权自愿者行列中来。得到过何俊秋多次帮助有过多次维权经历的消费者陈鹤先生在新余市3?15活动现场,送上了一幅题为《上帝的贴心人》的字画,字画上题词:“新余市消费者协会深受广大群众赞誉,消费者就是上帝,故称之上帝的贴心人。”表达自己对新余市消费者协会、对消协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

  13年来,和她打过交道的投诉者数以千计,不少的消费者对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感受到了亲人般的温暖。消费者沈女士赴京看病时,受人误导,花高价在某景点购买了一枚据说能治病的金戒指,送给了患有高血压的老父亲。可经有关部门鉴定,这枚戒指不但不能治病,而且根本就不是金的,实际价值仅为20元!受理这一特殊的投诉后,小何在局领导的支持下,一次又一次地与北京市有关部门联系,但每次都是石沉大海,音信全无。小何毫不气馁,她甚至利用到北京出差、学习的机会,自费到该景点寻求解决投诉的办法……按理说,为了这起投诉,小何做了她该做、能做的一切,她可以结案了。可小何连放弃的念头都没有起过,她毅然提笔给当时的中消协领导写了一封信,请求得到帮助。一个月后,沈女士手捧着从北京寄来的全部退款,激动的泪水夺眶而出。

   2010年10月19日,养鱼户傅某、夏某等3人将一面写着“心系农民心, 维权显真情”的锦旗送到市工商局,以表达对市工商局、消协倾力维护农民权益的感激之情。这是何俊秋受理的又一起案件,倾力维权一年多时间,为消费者获赔付出艰辛的努力。2009年7月,因使用了不合格产品“浮头增氧灵”,河下镇农民傅某和良山镇农民夏某等3人承包的83亩水库的13余吨鱼顷刻死亡。接到农民的投诉后,市工商局负责受理此投诉何俊秋先后与经销商、生产商联系,并致函重庆市消费者委员会,希望通过调解,让生产商和经销商对“死鱼事件”造成养鱼户的损失给予合理赔偿。调解遭到生产商拒绝后,帮助养鱼户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并向渝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处生产商和销售商赔偿傅某、夏某等人民币12万余元。 

  做市场经济秩序的坚强卫士

  在开展互联网经营行为监管工作中,何俊秋和同事一起开展了集中整治清理检查网吧行动,检查已登记的网吧327户,取缔“黑网吧”13户,切断网络信号11户,没收、暂扣、封存专用于无照经营的电脑11台,查处违法经营户3户。对校园及周边商店、摊点进行了9次无证无照大清查,对“三无”食品、过期、变质及假劣食品进行彻底清除,检查校园周边各类经营户380余户,查缴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14000余包(袋、瓶),收缴假冒文具250余套,取缔流动饮食摊点12个。并在互联网监管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新突破,首次查获网络超范围经营案和无照经营案,维护了广大互联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她特别关注农村市场经营和消费环境,从日常调处农民消费者申诉中发现问题,并就农村市场经营秩序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在调处农民投诉案件后,她针对农村市场经营和消费环境写出专题调查报告,为有关部门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不久,《新余日报》刊登了何俊秋采写的《农村打假市场不容忽视》、《假劣农资何时休》等文章,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展开了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专项检查,农村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

  在认真做好消费案件调处和整顿办工作的同时,她十分重视与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每年工商部门都会联合卫生、物价等部门对消费者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专题调查,她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和优势,对明显损害消费者的行为,以发布消费警示的形式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近3年来,她在新闻媒体陆续发表消费警示20余条,及时提醒消费者注意,规范经营者行为,引起社会关注。

  民进形象延伸到社会职务的各个方面

  在工商岗位上,何俊秋争做一名称职的公务员,展示执政为民、爱岗敬业的精神风貌。同样,在社会活动中,她也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处处展现出一名民进会员好的形象。她是市委委员,积极参与民进会内的各项活动,她个人也多次被评为优秀会员;她担任了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和仲裁委的仲裁员,认真负责审理每一起案件,展现了一名民进会员严格要求、秉公执法的形象;她担任了新余市政协委员,积极为新余市的发展参政议政,近3年来她撰写提案、社情民意、调研报告20余篇,被市政协评为“四个一”先进个人、全市十大优秀提案……市工商局近几年来开展了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行动,作为市工商局具体承办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何俊秋对服刑人员钟某的家庭进行了解,钟某因犯盗窃罪(累犯)入狱,被判有期徒刑12年,目前在高安服刑。女儿今年14岁,读初中年级,儿子7岁,读小学一年级。此外,钟某70多岁的老母亲与钟妻一起生活。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靠钟妻打工赚点生活费及平时种点蔬菜维持生计,家境较为清贫。何俊秋着手撰写具体的帮扶计划,结成了“手拉手”帮扶对子,对他们进行生活资助、学习辅导、情感交流。用真心点燃真情,做到一周一次通话,一月一次见面,一季度一次陪伴,一年一次体验活动。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元旦等特殊的节日,还专程送现金和儿童食品到服刑人员家里走访慰问,与孩子们共庆节日,并鼓励服刑人员家属走出生活阴影,树立追求美好生活的信心,做好对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争取其早日回家与家人团圆。为了更好地帮助解决钟某家庭生活困难问题,何俊秋和同事多方想办法,出点子,并专程走访新钢桂花村居委会、新钢街道办、渝水区民政局等单位,为钟某申请办理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极大缓解了钟某一家的生活压力。

  近3年来,何俊秋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先后在《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江西日报》、江西电台、《江西工商》、《新余日报》等报刊杂志发表稿件和论文300余篇,平均每3天上稿1篇,并多次获得新闻单位的奖励。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她总是尽最大努力发奋图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展现一名民进会员的良好形象,展现民进会员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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