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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来源:民进中央          发布时间:2012-12-15          作者:

  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出席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代表产生办法》,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由省级组织选举代表和中央提名代表组成。 

  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总数为577人,其中省级组织选举代表495人,中央提名代表82人。 

  在发扬民主,充分酝酿协商,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省级组织选举代表由各省级组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省级组织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中央提名代表由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人事工作组酝酿提名,经民进十二届二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中央提名代表比《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代表产生办法》中规定的80名超出2名,用于安排老同志出席大会。 

  577名代表中,女代表160人,男代表417人。46岁至55岁的中青年代表345人,占代表总数的59.8%。高等教育界138人,占23.92%(其中文化艺术领域21人,科学技术领域27人);基础教育界19人,占3.29%;文化艺术界33人,占5.72%;出版界19人,占3.29%;科学技术界14人,占2.43%;医药卫生界16人,占2.77%;经济界25人,占4.33%;政府实职124人,占21.49%;机关团体183人,占31.72%;其他界别6人,占1.04%。既有在市级以上民进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也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基层的普通会员;既有在本职工作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先进工作者,也有长年默默奉献于会务工作的专职干部,体现了十一大代表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广泛的代表性。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577名代表全部符合选举程序和提名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