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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国委员:关于强化公共视听载体中规范使用汉字的提案

  语言文字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文化凝聚力和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汉字做为中华民族通用的信息表达符号,是书写中华文化、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在漫长、复杂的文化深耕中,汉字突破了方言的障碍,使中华民族形成了丰富统一的文化,也照亮了华夏文明前行的历史道路。保护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就要充分尊重汉语言文字的正确性和规范性。但是,在日常生活乃至公众媒体中,误读、误用汉字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四种:

  一是常用汉字错读情况严重。我国教育体制中,识字教育在小学阶段已经完成,许多人认为写汉字多一笔、少一笔,读汉字对一个、错一个是无关大节小事,再加上汉字本身属于表意文字,同音字较多。造成了现实生活中常用字错读情况较为严重,例如“耄耋”、“囹圄”等常用汉字经常在无意中被错读,造成歧义和错误泛滥。

  二是部分网络用语低俗。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语言对现实生活影响越来越大。既有“偶”(我)、“灰常”(非常)、“稀饭”(喜欢)、“886”(再见了)等表达方式,也有用汉语与英语字母、汉语拼音等杂乱拼凑的句式,如“偶是80后MM,想和90后MM一起PK身材”。(我是80年代出生的女生,想和90年代出生的女生比身材。)其中不乏“TMD”(他妈的)、屌丝等粗俗、轻佻的语句。而部分网络流行词汇,已经渗透、同化到了电视、广播等现代传媒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青少年对规范化汉语的领悟和运用能力。

  三是谐音体泛滥。部分商家为了达到耳目一新的效果而胡乱篡改成语、惯用语的做法,在广告领域表现尤为突出。如网店广告“一网无前”、胃药广告“无所胃惧”、浴池广告“随心所欲”、房地产广告“十面埋富”、化妆品广告“趁早下斑,不要痘留”等等,甚至出现了“好色之涂”“有痣无恐”的涂料和痔疮药广告用语,引发了语言使用的混乱,尤其对中小学生误导很深。

  四是错别字层出。电脑的普及使人们提笔忘字现象司空见惯,由此引发笔误、出现错字别字,在公园、路牌、指示牌、商家招牌等公共场所均不少见,轻则有碍观瞻、误导市民,重则影响文明形象、降低城市品位。如“招聘启事”写成“招聘启示”、“装潢”写成“装璜”、“驾驶”写成“贺驶”等等,此外缺胳膊少腿、繁简体混杂等现象也屡见不鲜。

  作为中华智慧的符号,汉字忠实记录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以对汉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为基石的。面对英语的围困、翻译腔的盛行、网络语言的失控等,必须多措并举,在实践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捍卫汉语的纯洁性。几点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引导汉字规范正确使用。影视、传媒、出版等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法》等对汉语言文字进行规范的法律规范和《现代常用字部件及部件名称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要适应现代化和网络化潮流,充实完善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的系统性制度体系,尊重吸纳现代化文明对文字的丰富和创造,同时坚决剔除低俗不良内容文字承载和变异。尤其针对公共视听载体,加大制度执行和规范使用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文字的规范、正确。

  二是筑牢教育阵地,树立青少年良好文字使用习惯。教育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学校作为传播标准化汉语言文字的“主战场”作用,通过教师语音标准、书写规范的示范和有关遣词造句、标点运用、行款格式的教学活动,让广大青少年接受规范的语言文字熏陶,从而传承和发扬传统汉字文化,养成正确、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良好习惯。

  三是强化媒体的宣传教育功能,树立规范使用汉字风气。出版管理部门要制定技术规范,要求在使用生僻汉字或易错汉字时,应添加注音,帮助公众在学习和娱乐的同时,及时纠正汉字错读误读现象;媒体要充分运用自身的舆论和宣传优势,广泛宣传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规范标准,让广大群众了解规范标准,树立规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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