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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粮食主产区城镇化的提案

  新型城镇化是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这也使得在新一轮城镇化进程中,粮食主产区的城镇化尤为引人关注。

  “无农不稳,无粮则乱”。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阶段的国家,粮食安全不仅是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条件,而且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确保国家安全的战略基础。根据自然生态条件,我国国土面积中、适宜城镇发展的区域仅占22%,且又与适宜农业发展的地区高度重合,这直接导致了城镇化与粮食生产之间的紧张关系。对粮食主产区来说,正面对着粮食稳产增长和城镇化的双重压力:

  粮食稳产增产压力巨大。一是粮食总需求刚性增长,我国人口总量不断增长,每年需要增加粮食30亿公斤以上。二是耕地减少不可避免,无论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各类工业园区建设,还是产业结构升级、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改善,都导致了土地需求的刚性增长,耕地占用不可避免。三是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劳动力价格持续上涨,粮食生产后继乏人。

  城镇化任务紧迫。城镇化、工业化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过程,也是我国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经之路。粮食主产区同时也是人口密集区、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城镇化率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化任务紧迫。如果仅靠自身努力,只会越拉越远。

  从全国来看,部分粮食主产区已经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比如河南部分地区坚持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壮大县城和中心镇,关注改善民生。通过这些措施,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农田标准化和农业机械化水平,农民收入增加,居住环境改善,城乡城镇化差距逐渐缩小,城乡居民共享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成果。

  因此,建议中央和省级政府高度关注、加快推进粮食主产区的城镇化。这既是保证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举措。具体建议如下:

  一、优先安排粮食主产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县城、中心镇和新型社区发展。粮食主产区的城镇化不仅关系到占有相当人口比例的地区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同时与我国粮食安全息息相关,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结合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着力加强800个产粮大县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加大支持力度,优先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项目安排在粮食主产区,加快县城、中心镇和新型社区发展,促进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居住环境改善。

  二、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通过制定土地流转优惠政策,并按照依法、自愿、有序的原则,促进农村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要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要求,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三、加强土地集约利用、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要搞好城乡土地规划,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城市和小城镇的快速膨胀和农村建设用地的扩张;要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同期建设占用、灾害损毁和农业结构调整损失的耕地;要严厉制止土地利用粗放浪费、违法违规用地的现象;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搞行政命令强行拆迁。

  、完善种粮补贴方法,稳定生产资料价格。建议在加大对农民补贴力度的同时,要完善补贴实施办法,比如,改按计税面积补为按粮食收购量补,使真正种粮的农户有合理稳定的收入。要在不断提高粮食最低保护价的同时,通过对生产农资的企业给予补贴等办法,严格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降低农民种粮成本。

  、加速农民市民化进程。国家要在全国范围内考虑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加快解决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户籍、住房、社保、子女就学等问题,使之真正成为市民,融入城市社会,为产粮大县、人口大县的发展铺平道路。另一方面,作为粮食主产区本身,也要提高县城和中心镇的承载能力,为农民市民化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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