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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谈诚信:加快配套法规建设 完善黑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2014-03-13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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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晚小品《扶不扶》中的台词 “人倒了还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引起了广泛共鸣。诚实守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要素,是维系社会正常秩序的基本准则。过去,诚实守信一直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被人们传颂,可当下,社会失信现象却越来越严重。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了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这一问题。在此次政协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们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展开了热烈地讨论。

委员们认为,出现诚信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表面看是由道德滑坡造成的,但更深层次的因素,既有社会转型、市场缺陷、机制不完善和诚信道德教育缺失的影响,也有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原因。

首先是诚信道德教育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没有形成“诚实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风气,诚实守信在一些人心目中已成为“无用的别名”,认为“谁诚信谁就是傻子”。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曹义孙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人的普遍价值观来自于家庭,来自于每个人的儿童时期,所以儿童时期的家庭教育是至关重要的,社会应该在这个方面有所加强。通过教育机制,使人们拥有诚信的观念,但还是会有一部分人是不信任别人的,所以需要制度建设。“这个制度建设就是使人愿意诚信待人做事,使这样的人有保障,比如一旦因为信任别人吃了亏,他能得到补偿。”曹义孙说。

另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失信行为往往不能受到应有的惩罚,或处罚太轻,缺少有效的惩罚机制,造成失信者有利可图,即失信成本太低。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罗永章发现,在法律诉讼中缺乏诚信的情况非常严重,当事人恶意诉讼、向法庭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屡见不鲜。

如何来改变诚信缺失这种状况?罗永章提出了《关于建立民事诉讼中的诚信评价及记录系统的提案》。他呼吁国家惩治造假的制度健全起来,将司法诚信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和人文信息、纳税记录、司法记录、信贷记录等内容相结合,建立综合信用档案。”

可喜的是,今年1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逐步消除“信息孤岛”。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律师刘红宇认为,征信体系的最终完善就是要尽快实现不同领域内的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黑名单制度,让“黑心商”、“老赖”、“假摔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作者:肖冰     责任编辑:叶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