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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碧灵:针对大气流动性 应大区域上设立统一部门监管

发布时间:2015-03-07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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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5日)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谈到生态环保目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他表示有四方面原因:资金投入不足、执法权不明确、监管部门职责交叉,以及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潘碧灵表示,目前我国财政支出在环境治理中投入资金所占比例很低。按国际上通行说法:“生态环保投入必须占到GDP的1.5%,才能遏制生态环境的恶化; 占到GDP 3% 以上,才会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好转。”去年教育投入达到GDP的4%,主要靠政府投入,而生态环保投入不仅有政府,还有企业和社会,但仍没有达到教育的投入量,说明其重视程度和资金投入力度不足。“再加上如果地方财政自己投入也跟不上,就负不起环保之责。”

  “我国目前环保执法能力也不足,不管是人员、装备,还是部门职责地位。”潘碧灵称:“环保监察人员缺少足够执法权,环保部门权限、执法手段有限、职责不明确,再加上地方进行执法干扰,所以环保执法困难重重。”

  潘碧灵还提出,现在生态环保监管部门是多部门并行,责任交叉,容易相互推诿。并且像大气、水域的污染防治,因为其有流动性,所以只一个地方监管治理没有用。对此他建议,应建立一个统一的监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按污染物种类、一个行政单元或几个行政单元为单位,设立大区域之上的统一机构对其进行监管。

  对于如何解决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潘碧灵表示,对违法企业要铁腕治污,绝不留情。企业要转变观念,履行其社会责任,应该要求其信息公开、企业自测,要自己主动把每天治污情况向社会公告。

作者:谢梦瑶     责任编辑:戴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