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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臧永清:国家出版基金惠及港澳台有利文化促统

发布时间:2015-03-08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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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现代出版社总编辑臧永清在2015年全国两会提交了《关于国家出版基金扩大资助范围至港澳台出版机构的提案》,建议将国家出版基金的资助范围扩大至港、澳、台出版机构。他认为,此举可以更好体现国家的惠港澳、惠台政策,有利于营造两岸四地共同传承、创造中华文化的氛围和有利于文化促统。

  提案如下:

  关于国家出版基金扩大资助范围至港澳台出版机构的提案

  民进界别 臧永清

  国家出版基金设立于2007年,是由新闻出版总署、财政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等部委共同设立的。国家出版基金的领导机构是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下设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管委会的正常工作。国家出版基金的基本定位是政府主导、打造精品、服务公益,基本宗旨是体现国家意志、传承优秀文化、促进文化繁荣、增强文化软实力。

  自设立以来,国家出版基金共资助了1632个项目,已推出成果的有1100项。这些著作的出版既传承了中华民族瑰丽的古代文化,又充分展示了当代中国人的文化研究和文明建设成果,对于提升中国的文化“软实力”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在党的十八大提出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后,国家出版基金的规模明显扩大。2014年,国家出版基金的资助金额已增加到4.5亿元。这比基金设立之初年资助金额2亿元已翻了一番还多。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出版事业的支持和对国家出版基金工作的认可。但从总体来看,国家出版基金的规模总体还是比较小,对于出版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制较严,还有很多社会效益好、但通过市场难以收回成本的项目无法得到资助。此外,从当前我国出版业总体情况来看,近几年来,我国每年的出版品种不断增长,2013年达到44万余种,而国家出版基金每年的资助项目为300个左右,所占比例极小,国家出版基金的精品示范、引领导向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

  随着国家出版基金影响越来越大,出版界和社会上希望进一步增加出版基金规模、扩大出版基金资助范围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本提案的建议是,应尽早将国家出版基金的资助范围扩大至港、澳、台出版机构。

  将国家出版基金的资助范围扩大至港、澳、台出版机构,意义重大。其意义主要有:

  一、可以更好体现国家的惠港澳、惠台政策。国家在其他领域的惠港澳、惠台政策措施已有很多,并以取得了很多成果。在出版领域,应该有更多的惠港澳、惠台措施。出版的功能是思想与文化传播,如果我们能以一些优惠措施,增强对港澳、对台出版机构的凝聚力,对于加快两岸四地的文化认同,必是有大有裨益的。

  二、有利于营造两岸四地共同传承、创造中华文化的氛围。传承、创造中华文化是两岸四地乃至全世界的华人的共同责任与使命,港澳台地区的出版机构当然也应将出版传承、创造中华文化的优秀出版物作为自己的使命与责任。但因为三地出版业持续下滑,出版机构生存艰难,他们已难有精力去出版那些文化精品。因而,如果国家出版基金能够将资助范围扩大至港澳台地区,必将调动起三地出版机构出版文化精品的热情。如果两岸四地的出版业能够携起手来,共同传承、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必将有利于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三、有助于文化促统。通过国家出版基金的资助,可以团结港澳台地区出版界的更多成员,支持两岸统一、支持香港稳定。因为行业的特殊性,这些机构的出版物会影响到三地更多的民众加入到支持祖国统一的行列中来。

  四、可以发掘出更多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成为华人共同的精神财富。由于历史、政治等原因,台湾的一些文化典籍等只能由台湾的出版机构出版,而台湾的出版机构在没有资助的情况下无力整理出版这些典籍,很多重要典籍无法成为华人共同的精神文化养料。国家出版基金的资助,将会使这些典籍进入公众视野,这无疑是造福华人世界的功德之举。

  将国家出版基金的资助范围扩大至港澳台地区出版机构,这样的建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呢?本人认为是有的。

  一、港澳台地区高校及研究机构很多,科研能力雄厚,台湾地区收藏的孤本典籍很多。这些,都是很好的作者与资源基础。

  二、港澳台地区,特别是台湾地区出版业发达,有很强的出版操作能力,这为他们顺利完成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的申报、出版奠定了出版人才和运作机制的基础。

  三、港澳台地区出版业已表达了参与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的强烈愿望。在基金项目成果于香港和台湾展示时,香港、台湾的学者、出版业内人士都表达了积极参与国家出版基金工程的愿望。让我做和我要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心态,我要做,是顺利完成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的心理基础。

  怎样做好国家出版基金在港澳台地区的资助工作呢?以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过硬的工作能力、丰富的工作经验,做好基金在港澳台三地的资助工作是没问题的。在此,我谨提出一些建议,供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办公室参考。

  一、严把政治倾向关。毋庸讳言,港澳台地区的一些出版机构政治倾向存在问题,有的反共,有的倡导所谓的民主,有的支持台独。对这些出版机构,应该取消其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资格。

  二、认真审核申报出版机构的出版运作能力。港澳台地区办出版机构是注册制,而不是大陆办出版社的登记制。大多数出版机构规模很小,很难谈得上出版能力。基金办必须对三地申报国家出版基金的出版机构的出版能力进行认真审核,对它的人员规模、生产规模、既有的出版品等都要认真考量。这样才能避免基金被骗或通过了项目却无法完成的现象发生,才能保证基金在这些区域的顺利运作。

  三、对项目的验收要严格。除了严格核对出版项目的规模是否足够、质量是否偷减外,还要对出版项目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一定要剔除基金项目中攻击或有悖于我们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

  四、吸收港澳台地区的学者、出版专家进入国家出版基金的专家队伍。港澳台地区有很多优秀的学者,他们对本地学术研究水平、学者队伍状况的了解程度当然强于大陆学者;三地也有很多优秀出版人,他们对本地出版,印刷等的状况的了解当然强于大陆出版专家,有他们参与,国家出版基金的发放将更为准确,出品质量也将得到保证。

  五、努力建成国家出版基金出版成果的华人共享机制。也就是说,这些出版成果必须能够交流到不同地区。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应对承担项目的港澳台地区出版机构提出要求,要求他们承诺这些成果必须交流到其他区域。

  六、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必须保证对两岸四地出版机构申报的项目评审的公正性。对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出版机构申报的项目应使用同样的评审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的出版项目学术上的高水平、文化上的可传承性。

作者:张舒君 闫景臻     责任编辑:于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