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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教科院副院长胡卫:要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3-08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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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教科院副院长胡卫在针对“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提出的提案中指出,财政性科研经费近年大幅增加,使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研发投入国,但科研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及效益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原创性成果较少,基础研究水平总体上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科研经费浪费严重、使用混乱,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高校腐败频发,在科研项目立项、经费使用管理、项目审查监管等环节缺乏必要的规范和约束。

  胡卫建议,首先要完善科研经费使用办法,从项目直接成本中开支科研人员的薪金报酬。目前大多数科研项目中没有劳务费支出项目,不允许课题组发放劳务费,项目组人员不能获取津贴、补助,无法真正体现劳动投入,单靠工资收入的科研人员将很难维持有尊严的科研生涯。在此情况下,课题组寻找其他变通的途径来获得补偿,将模糊性较强、外部难以监督的支出项目扩大并转化为人员报酬,出现人力成本补偿“票据化”,大量“办公用品”、“交通费”、“餐饮费”等支出项目就相当于科研人员的变相报酬。

  其次,要健全科研经费监管制度,应进一步强化科研负责机构的监管主体责任,严格外拨经费审核,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建立银行卡支付制度,加强内部审计,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抽查,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增强经费使用的透明度。

  同时,应建立问责惩戒机制和经费绩效评价机制,对于管理制度不健全、出现重大管理失误的科研申报单位,应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警示、暂停项目经费拨付、限制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罚,建立科学有效的经费绩效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全程对科研过程和成果进行考评,根据结果对课题经费适当调整。

作者:叶页     责任编辑:于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