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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津全国政协委员张俊芳

进一步完善交通违章记分罚款规定

发布时间:2015-03-11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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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张俊芳委员建议,要进一步完善交通违章记分和罚款规定,不能“一罚了之”。

  张俊芳委员建议,一是调整相关记分和罚款项目,更加科学合理地制定罚则,将“逢违必罚款”和“逢危必扣分”区别对待,以避免发生记分泛化、重复处罚现象。将酒后驾车、闯红灯、超速、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作为“红线”,加大记分处罚和罚款力度。而对那些不具危险性的交通违章行为,如违章停车、拐弯压线等可采取加大处罚数额等方式进行处罚。二是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对买分、卖分者“零容忍”。同时,加快推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将民众交通违章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等挂钩。三是完善交通设施和服务管理,不能简单“一罚了之”。特别是对多人在同一处出现违章的情况应积极调研,查找交通标识是否存在设置问题或被遮挡等问题,以期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完备。

作者:刘平 张洪伟     责任编辑:于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