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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谢泉:制定“数据交易法” 让隐私不能被随意买卖

发布时间:2015-03-16  来源:贵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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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困扰:去买了一套房子,结果就有无数的装修、建材、贷款公司每天轮番打电话给你?你知道你的信息被转卖了,而你面对这样的骚扰却无能为力。”全国人大代表、贵州大学电子信息学院院长谢泉说,大数据时代汹涌而来,针对每个人的数据隐私侵犯日益凸显,迫切需要立法来对其进行规范。这也是贵州代表团首次有全国人大代表针对数据交易提出立法建议。

  “从‘数据’到‘大数据’,是一个‘数据’商品化的过程。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实现可信任的数据交易呢?”谢泉说,在国外,早在2008年,数据交易市场就已经初现端倪。现阶段,“数据市场”、“数据银行”,甚至“数据公约”等等,数据交易在国外已非新鲜事。在国内,近期也出现了数据交易市场类似的组织。主要有中关村产业联盟建设的中关村数海大数据交易平台等。贵阳市政府也正在金融城区域建设全国大数据交易中心,预期将金融城打造成中关村贵阳科技园、大数据产业的后台服务基地。

  “数据交易意味着数据开放化了,这将考验政府的综合治理能力。”谢泉说,“政府必须在信息安全上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和规章制度管理。建议一套安全、可信、公平、透明的隐私保护、定价和交易机制,进行数据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建立。”因此,政府需要对数据交易进行立法,界定数据交易的合法范围。在大数据的商业应用与个人隐私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国家信息安全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

  “数据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交易方式区别于普通商品交易,其交易行为和证券交易更为相似。因此,针对数据交易的立法,先采取地方、部门行政法规试行,然后再考虑国家立法的方式。”谢泉建议数据交易法规体系采取“基本法”加“专门法”的原则设计数据交易整体法规架构。其中,“基本法”为数据交易法律规范的总纲。基于基本法,再进一步制订相应的专门法规,包括数据登记审查专门法规、数据交易市场专门法规、数据交易结算专门法规、数据交付专门法规、数据交易中介服务专门法规和数据交易税费专门法规。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