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朱永新代表:关于免费师范教育政策应向地方师范院校倾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8-03-19  来源:

放大

缩小

  事由:

  2007年秋季,国家开始在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实行免费师范教育。恢复师范生免费政策对鼓励更多优秀青年从事教育工作,培养优秀教师,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对振兴师范教育是一个很强的示范信号。

  师范教育具有公共产品属性,中小学教师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公民的责任,是国家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师范教育免费政策出台是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教育公平的一个积极信号,也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一种回归。

  然而,免费师范生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政策本身也存在不科学、不合理之处。

  1.造成教育不公和资源浪费。将如此稀缺的免费师范教育名额投入6所重点学校,强化了优势教育资源的集中,不利于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而且,实行免费师范教育的6所部属高校培养的人才档次相对较高,将这部分师范生一刀切地分配至基层中小学校,无疑会对省属师范院校和中师毕业的学生就业造成冲击,造成大材小用和师资资源浪费。而且,从现实情况来看,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毕业生,不一定愿意、也很难真正到农村和艰苦地区工作。

  2.优秀生源供求错位。一些好学校不想招师范生,一些优秀考生不想报师范。北师大不招东部地区的师范生,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生95%的指标集中在中西部地区,5%为上海本地生源。而一些优秀考生,尤其是东部地区的优秀考生不想报师范。错位还表现在,2007年6所部属师范大学计划招收12000多名免费师范生,占招生指标的一半,事实上各校都打了折扣,其中折扣最大的是北京师范大学,原计划招收免费师范生1050人,后来实际录取471名。

  3.免费师范生的教学与学校教学定位不一致。教育部要求各部属师范大学围绕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目标,制定教育培养方案,使学生树立长期从教的职业理想,为将来成为优秀教师和教育专家打下牢固的根基。而事实上,这些部属师范大学崇尚综合化、研究型,在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上有意淡化师范特色,与培养合格教师的教育目标有所偏离。

  4.免费师范生能否顺利上岗悬念依然存在。依据政策设计,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这就需要有关省级政府统筹规划,配合师范大学做好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工作的同时,就要提前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接收计划和相关工作,确保四年后每一位到中小学校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在中国特定的社会环境中,能否做到这一点目前还是个悬念。
 
  建议:

  1.将免费师范教育政策惠及所有师范院校,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免费师范教育。

  除了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全国目前还有90余所招收师范生的院校。除首都师范大学一直保持师范生免费的政策,湖南省在2006年提前实行了免费师范教育以外,2007年,还有四川和浙江等省对免费师范教育做出了比较积极的响应。

  指望中央直属师范院校去解决边远地区的教师匮乏问题很困难,对地方师范院校的学生免费更能有效保障他们到急需教师的农村任教。近年来,地方师范院校学生进入教师岗位的比例要远高于中央直属师范院校,对地方师范院校而非对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实行免费政策更有效。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的总量大,是到基层学校就业的主力。据原云南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李翔估计,云南省10余所本科师范院校的毕业生80%以上都回到了基层任教,许多毕业生留在村小等最基层的教育单位。云南整个基础教育师资是靠地方师范学校的毕业生撑起来的。

  因此,国家应将免费师范教育政策惠及所有师范院校,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免费师范教育。对教育的支持不能是锦上添花,而更应雪中送炭。按目前6所部属师范大学每年招生1.2万免费师范生的数字,几十年也完不成更新普通中小学师资力量的目标。免费师范教育政策应该向能为农村地区输送人才的地方师范院校倾斜。这样既加大了对贫困生扶持的力度,同时贫困生又能够下到基层,一举两得,实现政策效益的最大化。

  2.地方院校免费师范生毕业后返回农村任教,其财政编制的经费应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

  即使所有师范专业都免费,也只解决了师范生的入口问题,真正的难题在“出口”上。免费培养的师范生能否顺利进入教育岗位,尤其进入最需要优秀教师的农村教育岗位,是一个关键问题,关系到这一政策的设计是否最终有效。

  近几年面向广大农村的地方师范院校就业形势非常严峻,不少毕业生成了“代课教师”。由于农村教师工资由县级财政负担,就算师范毕业生想下基层,也常常卡在“编制”这一关。许多完全不具备教师资质的人挤占了教师编制,本该成为教师的师范毕业生却被挤在学校之外。

  在现实的国情下,靠县级财政是无法解决这一问题的,必须依靠省级乃至中央财政才能解决。东部地区可由省级政府自主设计实施,中部地区可由中央和省级联合实施,西部地区可主要依靠中央政府来实施。

  3.建立合同制度。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免费师范生应承担毕业后去中小学(主要是农村和边远地区)工作一定年限的义务。服务期制度有助于调动师范生的积极性,形成开放竞争的人事制度。因此,入学之初,学生、学校,以及预计就业地区的市、县人事和教育主管部门应该签订就业服务合同,规定免费师范生毕业后的服务年限、就业地区和学校类型等。

  4.可以考虑变支持过程为支持结果,不在任何学校采取特别的免费师范生制度,而是在全国所有学校开放这一政策,只要获得大学文凭和教师资格证书,愿意在西部或者农村服务一定的年限,就可以得到支持与资助。

  5.为免费师范生提供发展远景。要提供给青年教师充分的进修学习的机会,中西部地区的老师可以到东部优质学校挂职进修,允许报考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等。

  6.改善基层条件。要让优秀教师留在农村,从根本上还要整体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让边远地区教师的待遇高到足以激励优秀教师去那里工作的程度,整体提高边远地区教师的待遇,确保优质师资在不同学校间的均匀分布,确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福利及地方性津贴补贴到位。同时提高边远地区教师准入的要求,淘汰不合格的教师,吸引师范毕业生到师资匮乏的困难地区。对提高待遇需财政投入增加的部分,当地财政难以承担的应由省级和中央财政承担。
 
  建议办理部门:财政部、教育部

 

(责任编辑:张政泽)

作者: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