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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丽娟代表:关于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城乡师资均衡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8-03-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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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农村教师的素质和满足农村基础教育对教师的需要,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已经出台了不少举措。如实施“两基攻坚计划”、“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政策倾斜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现有农村教师的素质。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制约,以及现有政策未能完全落实到位,城乡教师不均衡状况的改善仍不乐观。

  我国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都存在着教师资源配置的不均衡现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数量失衡。在西部广大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公办教师严重不足,还存在着大量的代课教师,师生比低于国家标准。与城市地区教师相对过剩、师范院校毕业生很难进入教师队伍的状况相比反差极大。更令人担心的是,现有农村优秀教师仍不断地流向城市,使极不均衡的城乡教育更是雪上加霜。质量失衡。由于专业学历偏低,职后培训较少,发展条件所限,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和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的教师普遍存在着教育观念发展滞后、知识结构比较单一、教育教学方式相对落后等情况,难以适应新课改的要求,有的甚至连基本的教育教学质量都难以保证。结构失衡。主要表现在“五多五少”:即在城乡结构上是县城多,农村少;在学段结构上是小学多中学少;在学科结构上是传统学科多,新型学科少;在学历结构上是专科、高中学历者多,本科学历者少;在年龄结构上是50岁以上的多,30岁以下的少。

  我们认为,缺乏制度保障是导致教师资源非平衡发展的重要原因。应着眼于加强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管理、流动和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创新,从根本上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的实现。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以教师支教与进修制度促城乡师资均衡发展

  支教制度:国家应尽快完善城市教师到农村,尤其是贫困、边远地区的薄弱校和缺编校支教的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充分发挥对当地学校和教师资源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的作用,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鼓励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的相关保障措施,以切实保障支教制度的实施。建立教师支教职责及其效果考核评价制度,将教师支教效果作为其晋升职称和职务,参评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 。

  进修制度:国家要充分重视并尽快建立农村教师定期到城市学校学习进修的制度。各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当地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学习交流的整体规划与年度计划,并制定相关政策,以保障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学习的各方面支持条件。特别是,针对农村学校师资少、工作任务重因而教师难以有时间到城市学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保证教学内容、时间与质量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学校统筹安排、灵活调整教学时间,如学科间轮换教学时间,或将部分教学时间调到周末、节假日或寒暑假,以保障农村教师有时间到城市学校学习进修。

  对城市对口支援接待农村教师进修的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要求与激励政策:选择优质学校作为农村教师学习交流的基地;选择优秀师资“传帮带”农村教师;城市学校应为农村教师低价或者免费提供基本的食宿,并提供良好的学术条件,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农村教师的教育素质与能力;将城市学校“传帮带”农村教师的数量及其实效作为考核、奖励优质学校和优秀教师的重要方面。
经费保障:各省级政府要在中央扶贫款中单列用于教师支教和进修的专项经费。

  二、以利益补偿机制促城乡师资均衡发展

  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教师提供职称、户籍、土地、退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职称政策。在每年职称评审、晋升和优秀教师、教坛新秀等各种荣誉称号评比中,应该向农村教师倾斜,确保其占相当比例。在农村至少服务5年,是教师评上职称或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的基本要求。在农村工作时间较长者优先考虑。

  户籍政策。到农村任教的大学毕业生和教师,可以保留其城市户籍,允许他们在农村工作若干年后返回城市继续从事教育或其他工作。

  土地政策。在农村一地工作满10年的城市教师(保留城市户籍),有权参与乡村宅基地分配,用于解决其在农村的住房问题。

  返聘政策。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农村教师在退休后可以返聘回学校继续工作,其待遇与退休前保持一致。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教师紧缺现象。

  三、以教师培训制度促城乡师资均衡发展

  要加强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培训能力建设,以培训制度建设为基础,整合区域内培训资源。

  培训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和逐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教师培养、培训机构认定制度和教师继续教育制度。要建立对本省、市、县教师培训质量的监控和评估制度,将教师培训纳入教育督导检查范围,加强对教师培训的监督和管理。

  培训资源整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着力整合本地行政教研力量和教师培训机构,形成区域性的教师学习与专业发展支持中心。要以教师专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地区的教师,制定多样化的培训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要建立和完善校本培训制度,以教科研为载体,鼓励和支持当地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与中小学建立合作关系。

  培训经费保障:建议设立国家“中西部义务教育师资建设基金”,重点扶持中西部贫困地区的教师培训。各级教育财政拨款中增设教师培训科目(专项经费),实行中西部义务教育教师免费岗位培训。

  四、以免费师范教育制度促城乡师资均衡发展

  在教育部所属六所师范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全面恢复实行免费教育后,国家财政应加大对地方师范院校的扶持力度,在全国范围的师范院校全面推行免费师范教育。省市师范院校应坚持面向农村、面向边远山区的办学宗旨,为农村及老、少、边、穷地区充实教师。有条件的高等师范院校招收本科生可扩大招生地区范围。由此带来的培养经费的分担问题,可由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协商解决。同时,要把人才的培养和就业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切实保证免费师范生毕业后的定向就业。

 

(责任编辑:张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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