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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新代表:关于借鉴重庆、广东经验,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1-03-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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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由:
  代课教师问题是基础教育领域长期以来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代课教师是我国特定历史时空下的产物,是我国基础教育领域重要的师资补充,为我国基础教育的长足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缺乏规范的管理,导致了一系列与代课教师相关的问题,如聘用和解聘过于随意(乃至部分地方有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现象)、薪资标准过低、社会保障不充分、没有健全的考评和培训机制、缺乏有效的转正渠道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尊重教师权益,尤其是为了稳定农村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质量,解决代课教师队伍中存在的这些问题非常重要,而且迫在眉睫。
  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上,全国很多省份都做了积极的探索,诸如重庆、广东、辽宁、陕西、安徽等省市自治区。其中,重庆市、广东省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上,方案设计最精细,解决力度也是最大的,其中的经验也最值得借鉴。
  早在2007年,在时任市委书记的汪洋同志支持下,重庆市政府为破解长期困扰重庆农村教育发展的代课教师难题,出台了《重庆市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课教师中招聘公办教师实施方案》,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从全市1万余名代课教师中招聘8000名公办教师。
  重庆市的解决方案的具体作法是,代课教师被聘为公办教师后,其工资所需经费原有部分由各区县承担,增量部分由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对在招聘中落选的代课教师,重庆市按照有关政策予以清退和解聘,按照有关法规给予一次性补助。为此,重庆市财政每年增加投入1.6亿元,用以保证这批“转正”教师与正式在职公办教师享受同样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同时,不再允许各区县新招代课老师。学校确需增加教师的,只能向教育和人事部门申请增加编制,公开招聘正式教师。
  经过严格的考试筛选,8000名代课教师被录用,全部以公办教师身份走上教学岗位。2007年9月,重庆市正式对外宣布,重庆今后不再有代课教师。重庆从体制机制、财力保障、整体发展的角度来统筹解决代课教师这一历史性难题,这在全国来讲是一个先例。
  而另一个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做得比较好的是广东省,该省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也始自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2008年对这一问题的高度关注。截至2010年底,广东省有18个市全面解决了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全省有4.9万名代课教师(占原代课教师总数5.9万名的83%)通过招录、转岗、辞退补偿等方式得到妥善安置。其中:通过考试,将30383名、52%的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或聘为合同制教师,转岗安置占总数8%、5000多名未能转为公办教师的代课教师。除小部分代课教师自动离职外,全省近1.4万名解除劳动关系的代课教师已落实经济补偿并理顺社会保险关系,占原代课教师总数的23%。
  由此可见,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重庆市、广东省在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同时也给我们带来许多宝贵的经验,可为其他省、市、自治区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提供有益参考。
  民进中央在2010年曾专门组织专家团队特别就广东省代课教师问题解决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表明,广东省在代课教师问题解决上有许多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首先,省委省政府尤其是省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是代课教师问题解决的关键。广东省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汪洋曾用“血淋淋”三个字形容代课教师的处境,在代课教师问题解决过程中,多次听取该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关于全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的情况汇报,并直接参加省政府召开了工作会议,部署全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的专项工作,并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督办代课老师问题的解决。而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在2008年也曾郑重承诺,广东将在两年之内解决代课教师问题。这无不充分说明,广东省之所以能够较为成功的解决代课教师,与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领导对代课教师问题解决的高度重视与周密部署是分不开的。
  其次,跨部门协作是代课教师问题解决的必要手段。在广东省代课教师问题解决的过程中,教育厅、编制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等多个部门都参与进来了。代课教师问题的成因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因此,其问题的解决也需要依托跨部门的合作。
  第三,省财政统筹是代课教师问题解决的物质基础。2008年,在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福利待遇问题工作会议上,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郑重承诺:广东已下大决心,准备省财政每年拿出十几亿元,彻底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据《羊城晚报》最新的报道,广东省两年共投入了85.1亿元用来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第四,因地制宜、分类解决是代课教师问题解决的基本原则。广东省虽属发达省份,但辖区内地市之间、城乡之间的经济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不平衡,各地市之间、城乡之间的代课教师的成因往往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基于此,广东省在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上,并没有采取各、市县“一刀切”的做法,而是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但各地市可以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案;对于代课教师问题,也没有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全部转正或全部辞退,而是依据代课教师是否胜任教师岗位进行分类解决。经考核胜任教师岗位的,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积极转正,对于那些因政策原因暂时还无法全部转为公办教师的优秀代课教师,可采取“聘用合同管理办法”,为这些代课教师建档案,规范管理,同时提高待遇,达到与公办教师待遇大体相当;而经考核不胜任教师岗位的,须转岗安置或加以辞退,而辞退代课教师也必须在合理补偿、理顺社保关系的前提下进行。
  第五,依法规范是问题解决的目的也是前提。广东省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上,目标比较清晰,既不是为了清退,也是不是为了转正,而是依法进行规范管理。从他们的解决方案中,可以看到,任何一个地市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首先就是要对代课教师进行严格的考试或考核,以此评估出哪些代课教师可以胜任教师岗位、哪些代课教师即使经过培训也无法胜任教师岗位。对于那些能够胜任教师岗位的、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代课教师,要立即转为公办教师或聘为合同制教师;对于那些无法胜任教师岗位的代课教师,也要立即进行转岗安置,而实在无法安置而被辞退的,也要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并理顺、清欠历史遗留下来的社保问题。而这些做法,无不遵循《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此可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代课教师的问题,既是问题解决的目的,也是问题解决的前提。
 
  建议:
  从重庆市、广东省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可以获得很多宝贵的经验。希望其它省份也能积极借鉴这些经验,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省级统筹。各省省委领导班子要充分认识到代课教师问题解决的重要性,且必须要意识到,要解决代课人员问题,一定要从省级政府层面加以统筹、考量,而不能将担子抛给市、区县级政府部门。
  第二,部门合作。在进行代课教师问题解决时,必须要认识到代课教师问题不只是教育部门一家的问题,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涉及人事、劳动保障、编制、财政、、社会稳定等诸多因素。因此,必须要组织一个跨部门的问题解决小组。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办、维稳办、公安厅在整个过程中均要协同参与、积极合作。只有如此,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才能获得成功。
  第三,规范操作。在进行代课教师问题解决时,必须要充分认识到代课教师问题的本质。代课教师问题的本质是规范问题,不是“转正”也不是“清退”的问题。如何依据《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范地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才是问题解决的根本。
   第四,中央支持。在目前的中央-省-市-区(县)四级财政中,中央、省级财政最为充沛,市-区(县)两级财政相对贫弱,因此,对于代课人员问题解决所涉及到的财政支出,要尽可能的由省级财政承担,市-区(县)两级财政要尽可能少承担。对于欠发达省份、地区,中央财政也应拿出补贴方案,并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
  第五,因地制宜。各级政府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上必须要因地制宜、分类解决。受限于各省市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水平,每个省市自治区的代课教师问题都不相同,因此解决方案也不应相同,即使是同一个省,不同县市也会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的解决方案上,也应体现出差异。但是,无论如何解决都必须基于相关法律,并遵循公正公开、合情合理以及确保学生受教育权利不受侵犯的原则。
  总之,代课教师由于成因复杂,加上涉及多个部门,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必须要跨部门协作、因地制宜、分类解决。但前提都是要依循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在操作上,也有遵循公正公开、合情合理以及学生受教育权利不受侵犯的原则。
  
  
  建议办理部门:教育部、财政部

 

 (责任编辑:戴萌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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