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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会:“大组织”形成大联动,创先争优更添组织新活力

发布时间:2014-11-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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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组织建设的主要工作经验

  1.始终围绕学习实践活动主线,巩固“三个认同”,是时代发展对参政党各级组织的政治要求

  严隽琪主席提出,民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拥护者和建设者,这是我们必须明确的政治立场,组织建设工作必须贯彻学习实践活动这条主线。回首过去的工作,我省各地民进组织的每一步发展、每一点成绩的取得,都充分体现了基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基础上的高度的政治自觉,体现了与中共各级党组织的“同心、同行、同向”。

  2.“大组织”理念,使我省民进各项工作融会贯通,共同提升

  组织建设离不开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与履行职能之间更是存在着相互渗透、共同完善的关系。我们特别高兴地看到,从“大组织”理念出发,各地组织活动更加体现出发挥会员优势、重视主题设计、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参政议政工作和社会服务工作,活动形式上更加多样、内容上更加丰富,基层组织活力更强。

  3.始终以会员为本,营造爱满民进的氛围,不断增强各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

  只有紧紧依靠全体会员,整个民进的工作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民进的事业才会得到可持续发展。我们强调要传承民进“真、善、美、爱”的文化传统,并将这种文化氛围的营造融入到各级组织的建设当中去,从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会员,以情感人,激励会员双岗建功,达到会员有展示才干、实现价值的平台,民进组织有履行职能、发挥参政党作用的智力资源,实现共同提升的效果。

  4.始终以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为动力,不断开创组织建设新局面

  时代的发展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目标要求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组织建设各项工作。这些年我省民进各级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形成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实践告诉我们,面对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广大会员的新期待,只有通过创新才能破解难题,只有通过创新才能实现工作的新拓展、开创新的工作业绩。

  三、充分认识新时期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回顾总结这些年组织建设工作成就和经验的同时,也要重视切实存在的一些问题,表现在:

  (一)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换届以来,我省组织建设在制度建设上做出了很多探索、尝试和实践,为加强自身建设、履行参政党职能提供了很好的保障作用。但是,对照会章要求和监督委员会的条例,在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制度、领导班子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领导班子谈话和诫勉制度等方面我们感觉还缺乏指导和借鉴,会内监督制度也都处于探索之中,需要理论支撑。

  (二)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领导班子兼职成员作用的发挥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与本职工作的矛盾协调有时存在困难。省级以下地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安排还不能尽如人意,在一些地方和部门都存在着党外干部配备不到位的情况。

  代表人士资源有限,领导班子总体后备力量需要加强。民主党派发展对象的潜在空间不断缩小,旗帜性人物更是凤毛麟角,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人才竞争更加激烈,有一定代表性的发展对象年龄往往已经超过地方政府实职安排的年龄限制,后备干部培训锻炼缺少机会和途径问题仍然突出,急切希望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纳入中共党委组织部门统筹规划。

  (三)组织发展工作中新动向值得研究

  主界别出版界的巩固和发展依然困难,而新阶层和非公经济人士申请入会的积极性却非常高涨,传统的看职称、看政治安排、看实职安排对新阶层人士的发展考察条件难免偏颇。

  一些省辖市的区划调整带来组织发展的新资源,也带来新问题。由于区划调整是新情况,开展组织发展工作时在与中共党组织的联系中还有一些操作性的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还缺乏针对性的文件依据。

  省直工委的地位在会章中没有得到明确,在组织发展中也遇到审批的程序问题;县级市委没有发展会员的审批权,不仅体现在会章部分条款之间内涵上有不完全契合之处,也带来很多工作不便。

  (四)对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关注

  各地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还不平衡,代表性强、热心会务、具有较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复合型基层组织负责人还不多,基层组织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所在单位对民主党派开展工作提供支持还缺乏制度贯彻实施的保障机制。

  (五)机关建设有待加强

  受城市化进程的影响,早先建立的县级市地方组织发展迅速,但机关编制缺少,有的只有中共市委统战部派来的民进专干,更缺乏专职领导。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年轻干部,机关文化层次较之以前有了很大提高,但是民进优良文化传统的传承显得更加迫切,年轻干部服务会员的情感和意识需要加强培养。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