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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教师为何禁而不绝

发布时间:2015-03-14  来源: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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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委员:

  代课教师——没有编制、没有名分、没有正式教师的同等待遇,被认为不利于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不利于农村教育发展。2001年5月我国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出“逐步清退代课人员”。2010年,教育部发布了“严格禁止聘用新的代课人员”的禁令,并在2011年与几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

  虽然代课教师清退工作一直在进行,力度也很大。但“边清边聘”现象存在,代课教师数量仍然巨大,根据教育部数据,截止到2013年底,我国还有代课教师41.39万人。代课教师仍然广泛存在,以小学为例,除北京、浙江两地没有代课教师外,其他各省、市、自治区的代课教师数从420人到20202人不等。

  代课教师长期并始终存在在我国的教育阵地,经过国家政策的引导仍未彻底解决,是因为代课教师的存在有着深刻的现实根源:

  一、为节省教育财政支出,报酬低微的代课教师被大量聘请

  在体制改革中,县级政府财权、管理权统统上交,但肩负的责任却并未减轻。教师工资是一个地区财政支出的很大部分,代课教师有着工资低廉、无需福利待遇、吃苦耐劳、聘任手续简单等等“优点”,一个正式编制教师的工资支出可以聘请多个代课教师,这让许多地方有国家禁令而不行。

  二、编制与需求不匹配,教师资源紧张,代课教师成为有效补充

  我国农村地区面积广、学生分散、布点众多,按照现行的编制标准配备教师,很多地区都面临着教师不够用的困境。同时,“有编不补”、“在编不在岗”使得农村教师编制更加捉襟见肘。基层政府挤占、挪用和截留教职工编制现象也不同程度的存在。

  代课教师不仅仅出现在农村,在城市,由于城镇化带来了大批人口的涌入,城市学生数量迅速增加。但我国每年对教师编制的核定大多依据户籍学生数,缺乏动态核定标准,学校正式编制教师数量不能满足教学需求。同时,在我国编制总体不增加的政策背景下,新增学校的编制很难得到全部落实。

  三、农村地区教师大量流失,又得不到有效补充,不得不聘请代课教师

  农村地区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人文环境差,很难招聘到教师。愿意前往农村任教的教师受对教育的热爱、改变农村孩子命运的热情、建设家乡的决心等等情感驱使。但这样的热情缺乏物质和环境的支持,很难长久。跟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13》数据显示,2013年除自然减员外,乡村流失教师31.4万人,占上年乡村专任教师数的13.9%。

  国家为了有效补充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而实施的“特岗计划”,由于没有配套的举措引导和鼓励支教人员在合同期满后稳定在农村教师队伍中,这部分师资的补充始终是流动的、不稳定的。“特岗教师”成了农村学校的过客,他们的数量也不足以弥补清退代课教师而形成的巨大缺口。

  正是由于这些现实原因,代课教师难以完全禁绝。国家对于清退代课教师提出的指导意见,缺乏细则、配套资金和可操作性,实施起来难度很大。比如,要“择优录取”、“转岗使用”,就要人事部门增加编制;要“辞退补偿”,得由地方财政进行支付;要“纳入社保”,则要由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规划。

  代课教师的存在,是我国教育发展特定的历史阶段决定的,他们也发挥了补充教师不足的积极作用。为此,建议:

  一、不要急于在短时间内清退所有代课教师

  必须正视代课教师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的事实,对代课教师进行“不入编”但与正式编制教师相同的规范管理。

  二、保证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

  代课教师应在工资标准上与正式编制教师同工同酬,至少要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待遇上,应逐步将农村代课教师医疗、失业和养老保险等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在职业保障方面,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与代课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聘期、权利和待遇等,严厉查处违反合同的解聘行为。对于长期聘用的代课教师,到达一定工作年限应给予工资的相应增长。

  代课教师经历着身份的尴尬、工作生活的艰难,他们需要国家政策的关注。我们必须正视我国教育发展的阶段特征,正视代课教师的存在,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