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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打造新常态下 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升级版”的“十个维度”

发布时间:2015-03-30  来源: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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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深入认识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与其它组织“社会服务工作”的关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组织和个人为了扩大其社会知名度,树立其社会形象,体现一定的社会责任感,越来越注重利用各种机会和途径提供无偿和非营利性的社会服务。实际上,任何一个组织和个人的生存与发展,从来离不开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因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向社会提供服务,这也就是所谓“回馈社会”。

  当然,参政党也不例外。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不同于一般公民或者社会组织,以及慈善机构一般公民或者社会组织,以及慈善机构的“做好事”,也不同于政府部门的为民“办实事”,它有其独特的政党性、整合性、相辅性的性质。实际上,相对于一般公民或者社会组织与慈善机构来说,参政党在社会服务工作方面,具有历史优势、视角优势、知情优势、人才优势、感情优势、地位优势等多方面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参政党做好社会服务工作,必须结合党派实际,突出党派特点,发挥党派优势,进一步强化社会服务工作“三结合”意识,即与自身建设相结合,促进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提升;与参政议政相结合,为参政议政提供第一手素材;与民主监督相结合,切实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三、深入认识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与参政议政工作的关系

  长期以来,一般认为,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参政党的三大基本职能,而社会服务是参政议政等基本职能的延伸和细化、基础和载体。这种做实实在在事的社会服务工作,是一种参政党组织和党派成员亲力亲为的参政议政,它有别于以提意见提建议为主要形式的参政议政。后者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建言献策,前者是站在“参与者”的立场上直接做实事,并通过做实事的过程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材料,既作了事情,又作了深入调研,提高了建言献策的水平。

  社会服务既使党派参政议政的成果有落脚点、有实效,又使党派开展的社会服务实践活动成为参政议政的题材库,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参政党的社会服务源起于参政议政,服务于参政议政,落脚于参政议政,因此,要从提高党派参政议政成效的高度来认识社会服务工作的定位,并作为社会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如民盟中央原主席费孝通先生曾经指出的:“社会服务也是参政议政,而且是参得很深的。”如果说参政议政是“思”的结晶,那么社会服务工作则是“行”的表现;如果说参政议政是“智力行为”,那么社会服务则是“做具体实事的行为”;如果说参政议政主要面向“中高层”,那么社会服务则主要是面向“基层”。可见参政党的社会服务工作与参政议政工作之间是一种相得益彰的关系。

作者:王报换 罗中平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