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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的新思考

发布时间:2015-03-30  来源:民进绍兴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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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的社会新形势:

  一直以来,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仍较多地停留在捐资助学、扶贫济困、送医送药、义务咨询等传统思路上,常把活动等同于单纯地做好事。一方面,这些传统活动方式是切切实实为群众服务,收获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为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打开了局面。另一方面传统服务方式又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党派特色不突出,易与一般社会团体、志愿者活动混同;活动内涵不够丰富,服务面狭窄;服务延续效应不强,党派存在感不足;捐资经费有压力,捐助工作难以为继等等。

  考虑到这些现实问题,结合新的经济社会形势,民族党派社会服务应当有新方向、新形式的探索。

  首先,是对新的经济社会形势的认识分析,要把握三个关键词:

  其一,简政放权:2013年3月14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发布,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推进的第七次政府机构改革。“简政放权”成为当前改革关键词,精简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把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是当前形势下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和重大举措,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到这一阶段的客观要求。这一重大的行政体制改革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适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其二,社会治理:政府简政放权,由社会团体、社区组织、行业协会等承接政府转移的管理职能,以法律、制度为准绳和保障,以公益、文化为纽带和动力,以自治、自律增强管理效应,实现社区、行业层面上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承担一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这是国际上较为普遍的做法。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拥有大量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环保等各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是我国推进政治体制、行政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新进展,是简政放权时处理好“放”和“管”的关系的重要一环。

  其三,公民意识: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身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也就是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强调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等。有人认为公民意识是一种“舶来品”,这是一种谬论。公民意识扎根于我国传统文化当中,“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儒家文化的公民意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是每一个中国人最朴素的公民意识。当前,社会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相互促进,公民素质进一步提高,公民意识得到极大激发,成为社会自我管理、良性循环的有力推动。

  上述三个关键词涵盖了我国当前社会政治发展的新形势。在新形势下,民主党派该做什么?能做什么?这是一个宏大而又充满激励的课题,最直接的表现为,民主党派的社会服务工作迎来了新契机,只要能与时俱进,响应社会需求,社会服务工作必将走上更广阔的道路,使自身建设臻于完善,同时助推社会政治的发展。

作者:周 凌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