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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担社会责任,在服务“四个全面”新时代尽显作为

——关于新时期民主党派社会服务的工作构想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5-03-30  来源:民进安徽省马鞍山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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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进入服务“四个全面”新时代

  民主党派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自发到自觉,再到规范化、制度化、纵深化的逐步发展的过程。大致分为下面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末):随着政治上的拨乱反正,民主党派的性质和地位得到明确,“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还指出了民主党派“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邓小平语)”这个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民主党派的活动得到恢复,组织得到发展,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报国为民,成为以知识分子为主要成员的民主党派的政治情怀。民主党派从自身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传统认识出发,积极开展社会咨询服务工作,省级组织还设立社会服务工作部门。但这个阶段的社会服务,在形式上以办学和捐赠为主,在内容上以生活福利性和生产性咨询服务为主,规模和影响都比较有限。

  第二阶段(1990年代至中共十八大):《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在肯定民主党派是“政治同盟”的同时,指出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首次提出民主党派是参政党,首次提出民主党派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并明确 “民主党派开展经济、科技、教育、法律、医卫、文化等咨询及社会服务工作要以服务为宗旨,注重社会效益”。此后,民主党派把“社会服务”自觉纳入工作内容,开展兴教办学、支边扶贫、咨询服务等活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在“拓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的渠道”中,指示“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进一步明确了民主党派社会服务方向,有力地指导和助推了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这个阶段,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快速发展,社会服务工作以发挥智力优势为主,为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社会化服务品牌和上下联动机制逐步形成,社会效益明显。

  第三阶段(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多党合作事业的创新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特别是首次提出“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为多党合作理论和实践注入了新的内涵,为解决多党合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提供了新的强大思想武器,为参政党履行职能、拓展参政党发挥作用的空间提供了方向引领。民主党派不再仅仅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更不再停留于原来意义上的“政治联盟”,其本身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就是自己的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是自己的事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就是分内事。当前,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高屋建瓴地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任务,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历史地进入服务“四个全面”的全新时代,步入广泛、多层、制度化的转型升级的3.0时代。

作者:朱观明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