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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担社会责任,在服务“四个全面”新时代尽显作为

——关于新时期民主党派社会服务的工作构想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5-03-30  来源:民进安徽省马鞍山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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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在服务“四个全面”新时代的工作构想

  (一)坚持全新理念,社会服务彰显民主党派是“建议者”也是“建设者”

  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一科学论断,至少包含两方面:第一,对民主党派性质和地位的新判断。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清楚地表明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为此,民主党派不仅要履行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做好建议者、监督者,更要置身其中,投身其中,在社会服务方面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大有作为。简单说,不仅要做好“旁观者”、“局外人”和“客人”,又要做好“当事人”、“局内人”和“主人”。第二,对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政党关系的再强调。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在“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民主党派参政”的政治格局中,共同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时,这种“通力合作”也蕴含着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的关系。民主党派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用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指导新时期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履行好社会责任。

  (二)坚持全局意识,社会服务突出功能定位是“窗口”也是“载体”

  一段时间以来,民主党派“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做了大量工作,赢得广泛赞誉。新的时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要围绕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任务,做到“为执政党助力、为祖国尽责、为人民服务”。需要加强顶层设计,从深度和广度全方位研究、调整社会服务的目标内容。建议在中央统战部的指导下,各民主党派中央制定出台本党派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工作的意见,突出“三个窗口”、“三个载体”。即:在政治方向上,把社会服务定位为民主党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窗口,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窗口,多做有利于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的窗口;在党派实践上,把社会服务作为民主党派践行“立党(会、盟)为公”的重要载体,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载体,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协商能力的重要载体。该意见既要从宏观上把握社会服务工作大势,也要从微观上指导各级组织开展具体工作。

  (三)坚持全体融入,社会服务助推民主党派自身建设 “名”副其“实”

  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必须“名”副其“实”,社会服务应发挥好平台作用,整体性地融入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一是在思想建设上,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服务的实践活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更加坚定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信念,提高道德操守。二是在组织建设上,通过全体党派成员都能够参加的社会服务活动(比较: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事实上主要由少数在人大、政协有安排的党派成员履行),可以进一步增强民主党派成员的归属感和组织的凝聚力。三是在能力建设上,通过对广大成员参与社会服务活动的发动、组织和实施,可以有效锻炼队伍,提高各级干部的组织协调、合作共事能力,发现人才、培养后备力量。四是在制度建设上,通过建立健全社会服务工作机制,工作情况纳入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体系,推动民主党派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五是在作风建设上,通过深入开展社会服务,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民主党派的工作作风将更加扎实,更加“接地气”。

作者:朱观明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