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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参政党社会服务的政治性、务实性和公益性原则

发布时间:2015-03-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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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中国政党制度》白皮书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第一次将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价值和功能从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和维护稳定五个方面进行了精辟概括。《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

  当前,随着政治环境、社会形态、特殊发展阶段的不断变化,民主党派社会服务的角色定位、支持支撑、组织管理出现了诸多不适。如何顺应时代要求和形势发展需要,丰富社会服务的内涵和内容、创新社会服务的方法和途径?结合本人多年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试着从政治性、务实性、公益性原则角度对参政党社会服务工作进行一些思考。

  一、坚持政治性原则,落脚点在参政议政

  社会服务具有政治性、整合性、辅助性等特质,是参政党的本质体现、职责所系和政治任务。参政党社会服务的实施主体是民主党派,主要内容是关注民生、关注公平、关注稳定,主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和谐,与一般社会团体、慈善机构所做的公益事业有着同样明显的公益性、服务性、奉献性等表征。但民主党派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是政党活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实际行动,是开展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的有效延伸和接递拓展,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力举措之一。在深入社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社会服务实践过程中,很容易发现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第一手素材,更容易就全局性问题,体制和机制性问题、政策问题进行思考,达到建言献策的目的。这应当是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不同于社会团体和慈善机构 “做好事、做实事”的主要标志。脱离了参政议政,民主党派的社会服务工作就会失去最终方向和灵魂,就会等同于一般的社会团体和慈善机构的公益活动。因此,民主党派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必须突出参政党的特点,直接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点是首要的。

作者:宋华西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