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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颖超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5-05-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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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颖超,女,汉族,1975年出生,毕业于武汉石油学院,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现任明达建筑企业集团副总经理。

明达建筑企业集团属于民营企业,组建于2000年3月,其核心企业是成立于1995年的明达建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壮大,现拥有总资产10多亿元,管理人员及固定员工1100余人。集团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粮油加工、湿地旅游为支柱产业,由明达建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明达粮油集团、黑龙江明达湿地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明达设备安装租赁有限公司、哈尔滨明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组成。集团2014年全口径完成产值20亿元,发放全员工资近1亿元。

董颖超同志作为明达集团主要领导成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能够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灵活的运用到企业的实际管理中,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她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回报社会为己任,积极参加社会各项公益活动。

在她的领导下,集团多年来始终坚持注重回报社会,在救灾、扶贫、希望小学建设、捐书、新农村创建活动中等社会公益事业累计捐款捐物达1000余万元。为呼兰区修路、呼兰区腰堡中、小学翻修校舍、捐赠计算机等累计达260万元;2008年为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共计60万元;2010年,为哈尔滨师范大学修建行知广场及“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雕像,共出资150万元;2011年,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建校六十周年活动上捐款100万元,支持学校建设;2012年,给佳木斯大学捐款50万元,作为“佳木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

2010年以来,她个人通过民进省委组织和个人自发等形式先后扶助贫困户360余家,共资助贫困大学生60余人、资助农村贫困儿童就学30余名,每年还定期参加民进省委组织的“感恩回报社会”行动,参加慰问抗美援朝老战士等等。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宗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