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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让社会多一些公平和正义

发布时间:2015-05-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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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立颖,女,回族,现任开元法律服务所主任,兼任民进红河州委常委、民进开远支部委员、红河州政协委员、开远市政协常委、开远市工商联执委,并担任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

在近二十年的工作中,她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还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针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她在青少年和家长中及时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承办了数以百计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多次到学校、社区、利用山区赶集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甚至监狱开展法律咨询,上法制课。年底,来开远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的农民工络绎不绝,马立颖每天都要接待大量的来电、来访群众,她经常顾不上吃饭、下班,每次都是把这些人都送走了自己才走。她对每位来访者都要详细询问事由,对于符合条件的立刻安排人员为其代写材料和协调其他律师出面代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帮其指出解决问题的渠道和方法;有很多农民工因为不懂法不知道收集证据材料,这时候马立颖总是想办法帮他们与用人单位协调,获得有效材料后引导农民工向劳动监察大队维权或者向法院诉讼。 近几年,马立颖免费代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0多件,接待法律咨询近千余人次。并多次参与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开远市人民法院的“阳光司法工程”的庭审。法律援助工作已在开远市深入人心,真正成为架设在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一座爱心桥梁。

作为一名民进会员,马立颖积极把参政议政的职责与做好本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到开远市阳光托养康复中心看望那里特教儿童;到开远市社会福利院慰问在那里生活的老人和孩子,为他们送去了衣物、药品、教学教具以及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她还通过实地调研,撰写了《关于优化我市建设路行车环境的建议》,《关于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监管的建议》,《关于争取修建云桂铁路与玉蒙铁路连接之线的建议》,《关于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建议》,《关于设立红河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议》等提案建议,积极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步发展建言献策。同时,作为州、市政协委员,她积极深入调研,深入思考,分别在州市政协会上作了“努力推动城市管理走向法制化”、“解决教育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州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司法公开:让司法更权威”等交流发言,为社会民生提出建议,发出呼吁,宣传和展示了开远民进的工作和风采,体现了作为一名政协委员肩负的使命和责任。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宗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