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庆祝中国民主促进会成立70周年  >  表彰  >  先进个人  >  北京

李峰:担当社会责任,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发布时间:2015-11-12  来源:

放大

缩小

李峰

  李峰同志是北京五中语文教研组长,东城区语文骨干教师,区兼职教研员。还担任民进五中支部主委,民进东城区委委员,东城区政协委员,民进市委基础教育委员会委员。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李峰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认真钻研,教学成绩突出,深受学生的喜爱。曾获得北京市“紫禁杯”优秀班主任称号。著有教育专著《优秀中学班主任一定要知道的12件事》,被列入青年教师培训计划的优秀丛书。也曾多次为区级、市级还有外省区教师做班主任培训,很受欢迎。李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所秉持的态度是敬畏工作,她深深懂得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非常注重品德教育,因为品德教育应该是学校教育中首要的教育目标。也因为此,她对自己的道德品德要求也很高。为人师表,必须要是一个热爱祖国,热爱生命,热爱祖国的优秀知识分子,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要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用这一切去教导唤起学生的觉悟,是她教育教学的目标。

  在这样高目标的驱使下,李峰对语文教学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也从来不肯放松。她开设了培养学生高尚情趣中西方现当代诗歌选修课,开办了高一年级诗歌朗诵会;坚持进行了20多年深刻的戏剧教育,已经举办13届北京五中“金色五月梦想舞台”戏剧节,学生在受到高雅教育的同时,也锻炼了能力,提高了文学素养和审美情趣。李峰在长期的教学思考中,非常注重对学生思考力创造力的培养,在教学中启发学生的思维,希望学生形成独立的思想,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总之,作为语文教师,她努力朝着合格而优秀的理想教师方向发展,并希望成为一个对教育有所贡献的人。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