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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曹金萍做客人民网:“以水定城”关键在落实

发布时间:2016-03-15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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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议就打造宜居城市,提出了“以水定城、以水定产”的思路。 3月14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曹金萍来到人民网演播室,对如何落实这一思路接受了人民网记者的采访。

  曹金萍受访时表示,落实“以水定城”需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在城市规划制定上,要充分体现“以水定城”理念。这就要求,在确定城市规模时,必须充分考虑水资源禀赋条件,做到城市规模同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否则,就可能会出现严重的水危机,制约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在城市空间布局上,要遵循自然规律,优先规划城市水系,然后依此确定各类功能区,使城市内部水系、绿地同城市外围河湖、森林、耕地,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自然循环的生态系统。

  三是城市的发展方式要充分考虑水要素。把水资源可利用量、水环境容量作为城市发展的刚性约束,结合水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确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量水发展,具备宜居、宜业的水环境的质量。

  为此,曹金萍建议,首先要加快城市规划的转型升级,从城市的规划这个方面要充分地体现以水定城的理念。在制定这个城市规划、城市的建设规模的时候,要充分地考虑水资源的禀赋条件,建设规模要和这个城市的水资源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如果不然,可能就会产生严重的水危机,造成制约这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我们现在好多城市,也面临这些问题。我看了相关的资料,中国的653个城市当中缺水的城市有400多个,严重缺水的有100多个,其实这就是值得让我们反思的一个问题”。 曹金萍说。

  其次是从城市规划的空间布局上,要遵循一种自然的规律,增强城市规划的协调性和系统性。国家在去年开始搞多规合一的试点,进入“十三五”,在2016年,应该在原来多规合一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地全面推开。作为水系,它是一个城市的主要的地理坐标,搞城市规划的时候,应该是优先考虑布局城市的水系,然后,再确定城市的各种主功能区。这样使城市的水系、湿地能和城市外围的河湖、森林、耕地相互衔接,构成一个完整的,能够自然循环的水生态系统,增强城市规划的系统性和它的协调性。

  第三,作为城市发展的方式,也要充分考虑这个水资源的要素。城市的发展方式如何来确定,要把水资源的禀赋条件、水资源的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的约束,量水发展。对于城市规划的执行,应该加大它的监督检查的力度。“我们老听到说,规划、规划,墙上挂挂。其实有了规划,关键是执行不到位非常突出”。要对城市规划执行实施监督监测,而且这种监督监测的评估的结果,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让这种违规、违法建设的行为寸步难行。城市规划一经通过,应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动,也必须按规定程序重新审议通过。

  最后是要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制度。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的监测、评估、调度、预警等处置处理机制,建立最大允许开发土地比例、最大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等阈值,以此对城市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资源开发强度进行合理的管控。她表示,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制度的完善建立,将有利于污染物总量控制、产业结构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区域性排放标准等环境管理手段的落地,并为调控引导城乡空间布局、产业布局、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等提供基本依据。

作者:胡洪林     责任编辑:戴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