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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爱武代表:要重视和加强教育、医疗及养老问题

发布时间:2016-03-17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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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爱武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教育问题和健康问题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教育的重要性是全社会的共识;健康不只是体育问题,医疗方面,养老方面,都很重要。两会代表、委员对此也非常关注。为了让读者进一步了解这方面的情况,记者专访了民进中央委员、民进四川省委副主委、民进广元市委主委、广元市副市长赵爱武。

  全国人大代、民进中央委员、民进四川省委副主委、民进广元市委主委、广元市副市长赵爱武 中国经济网记者 彭薪/摄

  赵爱武告诉记者,作为人大代表她会认真学习领会报告,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同时她也提两点建议:

  一是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2009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对关于私立学校、幼儿园、医院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不得抵押的意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医院、民办学校从无到有,不断发展,有效的缓解了公办学校学位、公办医院资源不足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不同层次的家长和患者对教育、卫生的需求。加快发展民营医院、民办学校发展符合民意、顺应民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近几年相继出台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文件。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民营医院发展。但民办学校、民营医院大多投入大而回收见效慢。缺乏必要的抵押担保,融资贷款难是制约其加快发展的最大“瓶颈”之一。《物权法》第184条第3款、《担保法》第37条第3款(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不得抵押。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09年法工办发231号文件对上述法律条文进行了解释。规定私立学校、幼儿园、医院中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也属于社会公益设施、按照《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不得抵押)。根据这一规定,无论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民营医院,即使土地资产是通过招拍挂取得,只要是医院或学校用地、用房,相关部门均不办理抵押手续。如我市糖尿病医院2014年通过公开拍卖,自筹资金2800多万元取得了市中医院、上西分院的房产和土地所有权,医院想用该资产抵押贷款,用于房屋维修和添置设备,但由于资产不能抵押贷款,而无法得到银行贷款,致使医院发展极大受限。我认为一是随着民办学校和医院的发展,一大批民办医院和学校深受群众好评,他们急需资金扩大规模,提升水平,金融部门也很愿意支持他们。

  二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国家新出台了多个关于鼓励支持民办学校、医院发展的政策,明确要求,要在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支持民办学校和医院的发展。

  三是民办医院学校的投资主体不是事业单位,绝大多数不属于社会团体,为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法》、《物权法》做出新的解释。将法工办法【2009】231号文件中,私立学校、幼儿园、医院中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不得抵押,修改为私立学校、幼儿园、医院中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可作抵押、融资,用于医院、学校的发展。

  代表委员小资料

  赵爱武,女,汉族,1960年6月生,四川省青川县人, 1982年12月参加工作,2000年10月加入民进。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进四川省委副主委、广元市委主委,四川省人大代表,广元市人大代表。

作者:彭薪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