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黄先忠:传递法治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6-05-09  来源:

放大

缩小

黄先忠参加江北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黄先忠,男,1969年出生,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现任重庆鼎圣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常务理事、民进重庆市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中国湛江国际仲裁院(仲裁委)仲裁员、江北区第九届政协委员等职务。

  “立足本职、关注热点、深入调研、兼收并蓄”,是黄先忠律师的行为准则。他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民进、政协委员等履职工作,并取得丰硕成果。

  一、深入调查,广搜民意善建诤言

  作为重庆市江北区的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多次参加了区政协举办的各种活动,如:参加江北区区委书记接待日活动、江北区政协主席接待日活动,参加区人大政协视察调研公安规范化执法工作座谈会、江北区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参加“访民情、听民意、惠民生”民情恳谈会。多次被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员会、政协重庆市江北区委员会评为优秀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先进个人,多次被民进重庆江北区委、民进重庆市委会评为优秀会员。

  作为江北区的执法监督员、法院廉政执法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对公安、法院、检察院的执法工作积极建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撰写的专题调研《增强民众法律意识,助推城乡统筹发展》得到了市政法委刘学普书记的关注;提出的《关于江北区养老问题的建议》提案被评为江北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优秀提案;社情民意《关于非正常性刀、枪伤实行全省市范围警医联动通报备案制度的建议》被全国政协采用,被民进重庆市委会评为优秀社情民意。2015年初年书写的《关于适时修订反分裂国家法的建议》、《关于规范司法部门对律师年度考核备案制度的建议》的社情民意,被民进会中央采用,书写的《关于修改《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建议》社情民意被重庆市政协采用。

  二、关注民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

  他多次参与助学捐款活动,长期以来资助四川达州市碑庙乡在校大学生肖尧完成其在上海理工大学四年的学习,今年已是第四个年头,每年捌仟元,共计叁万贰仟元;参加民进重庆市委会组织的助学捐款活动,捐款伍仟元;2014年5月参与帮助江北区五宝镇小学的孩子们能喝上牛奶捐款。同时,近年来四川达川区遭遇百年难遇的洪灾,他组织商会积极捐款捐物;2016年初,他发动乡友对白血病儿童冯志高进行捐款,帮助孩子完成了骨髓移植手术,最后孩子被治愈出院,一份爱心使孩子重获了新生。

  作为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的常务理事,黄先忠律师带领全所律师为重庆市的少数民族群众,如蒙古族、苗族、土家族、维吾尔族等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在房屋买卖、车辆购买、婚姻家庭、合同签订与履行、催收债权债务等方面提供了大量的咨询和代书,甚至在诉讼代理方面给予法律上的指导和帮助。同时,送法到重庆新疆商会,组织大家学习讨论;并为该商会的少数民族在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方面提供了许多免费服务。由于有黄先忠等律师的突出工作,重庆鼎圣律师事务所被重庆市民宗委、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授予“为重庆市少数民族提供法律服务示范基地”。

  黄先忠律师积极参与重庆市司法局、工会、妇联、文广局共同组织的“法律援助在重庆”大型公益活动,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探索包括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民营企业等领域、范围内的法律援助工作,并带领着事务所同仁踊跃参与到具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去。

  三、爱岗敬业,勤勉履职开拓进取

  作为重庆鼎圣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黄先忠律师始终坚守着法律人的敬业和执着。近3年来担任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达40多家,提供法律咨询上万人次,承办了民事及刑事案件、行政案件达200余件,成全所办案数量之最,被誉为“办案能手”;为单位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达亿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坚持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执着追求司法的公正,得到了当事人、办案机关和社会的高度认同。

  作为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为其承办的《新渝商》杂志建议开辟了《法苑天地》栏目,并组织全所律师积极撰写稿件已有十余年。为工商联交办的法律、法规(修订稿)提交修改稿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等。配合工商联法律部处理解决了许多民营企业非常棘手的一些法律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和广泛好评。

  黄先忠律师坦言,作为一名律师和民进会员,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继续传递法治正能量,在参政议政的舞台上,为民生、为法治发出铿锵响亮的声音,为社会和谐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