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修保:建关键之言 献务实之策

发布时间:2016-05-10  来源:

放大

缩小

人大代表履职记民意——修保

  修保,男,1955年11月出生,汉族,1988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任吉林保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吉林市律师协会会长、吉林市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吉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人民代表为人民

  作为三届省人大代表,修保十多年来提出各种建议116件,涉及司法、经济、科教、文卫、政治体制改革、民生发展等众多领域,许多建议得到了采纳并获得具体实施。

  2004年1月,在吉林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修保提出了“改革高考提前填报志愿”的建议,建议待考生考试成绩公布后再报考志愿,并提出了具体操作办法。这个建议引起了省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在广大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一致认为这个建议提得好,纷纷表示支持。此后,修保分别在5次人代会和“代表直通车”上提出这个建议。经过6年的不懈努力,最终,这个建议得到了省政府采纳,在全省落实。广大考生和家长闻讯后,奔走相告,齐声称赞修保为人民群众办了件大好事、大实事。

  为了解决全省大集体企业职工养老问题,2003年,修保提出了《关于请省政府协调落实通用机械厂职工劳保待遇问题的建议》等一系列建议,经过近5年的呼吁和实践,终于解决了全省大集体职工的退休养老问题。2009年开始,修保连续两年在省人代会上提出了《关于允许出租车并客、增加司机收入的建议》及《关于专项打击黑出租车的建议》,上述建议经有关部门采纳,解决了出租车司机增加收入的问题。

  2012年2月,在吉林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修保提出了《关于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扶持的建议》。由于这一建议事关民生热点,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引起了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被列入2012年全省10件重点办理建议。随后,吉林省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多次召开财政、住建、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落实相关政策,经该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在近两年的省人代会上,修保在经过认真、详细调研的基础上,相继提出了《关于解决老百姓购买商品房后,房屋所有权登记、办证难问题的建议》《关于解决无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的建议》《关于降低房屋交易税费、搞活市场流通的建议》等一系列惠及民生的建议。

  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

  身为吉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修保经常被邀请列席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社会矛盾化解等问题的处理,在服务方式上,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在服务内容上,由单一的法律咨询业务向全面参与经济社会事务转变。

  2014年3月5日7时许,吉林市富康木业厂通勤车在距离厂门口100米左右的路边发生火灾。经核定死亡10人,伤17人。吉林市人民政府对此成立了紧急处理小组,并召开会议研究具体处理方案。修保在会议上提出:“首先,要不惜一切代价迅速抢救伤员,并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其次,侦查机关要查明此次火灾是否属于恐怖袭击;再次,要明确界定事故责任主体,对此次重大事故涉嫌犯罪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最后,立刻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详细披露事故原因及调查进展,避免外界对此事故进行虚假、歪曲的解读、宣传。”市政府迅速采纳了顾问团的建议,此突发事件也得到了及时的化解。近年来,以修保为首的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提供各类法律意见书79份,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为政府各部门修改和审查重大合同133份,参加政府各种会议上百次,在会议上提出了法律意见和建议几十件,得到了政府各部门的高度认可和赞誉。

  多年来,修保还为政府有关部门代理各种纠纷一百多件,为国家避免和挽回损失13亿余元,为财政少支出1740万元应付律师的代理费用。

  开创以民间法律服务机构化解社会矛盾的新路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诉讼法律纷争不断增多,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逐年上升。因此,如何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制化轨道解决,成为现今司法制度改革和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内容。

  2011年,修保在省人代会上提出了“关于成立‘信访法律评估咨询服务中心’协助党和政府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的建议”。此代表建议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相继做出重要批示。在省、市党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和司法厅、局的正确领导下,2011年4月19日,身为吉林市律师协会会长的修保个人出资26万余元,在吉林市发起成立了全国首家专为信访人提供义务法律服务的民办组织——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下称“中心”)。中心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95件,结案410件,接待法律咨询2100余件、5900余人次,同信访人签订息访服务、代理协议185件,息访人数达3200余人,通过无偿服务为信访人免除律师代理费近百万元。其中,如辽源市李桂荣信访案、榆树市赵云侠信访案等一些困扰政法机关多年的涉法涉诉信访“骨头案”“钉子案”得以有效化解。

  中心成立五年来,中央政法委对中心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15年4月,中央政法委领导同志来中心调研,6月,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并于11月召开了落实上述《意见》的“济南会议”,已把中心经验向全国推广。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会长刘淇,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等领导先后到中心视察指导工作。在2015年 8月20日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讲话中特别提到:“近年来,吉林省保民律师事务所依托吉林市信访法律服务中心,先后受理信访案件425起,结案319起,使2812名群众息访。这告诉我们,律师在解决信访问题上可以发挥很大作用”。正是基于中心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中所发挥的特殊作用,2016年1月,修保作为律师代表被邀请参加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的制度以及中央政法委《关于律师代理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中对律师介入信访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中心五年来的工作实践,中心集体起草了《吉林省息访工作条例(地方立法建议稿)》,并已向省人大提出立法建议,期望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从源头上彻底化解信访难题。

  修保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十佳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等奖项和荣誉称号。2011年和2015年,修保两次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015年12月,修保被民进中央授予“民进全国先进个人”称号。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