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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琨:律界先锋的参政议政之路

发布时间:2016-05-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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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2日黄琨为郑州市及各县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做法律培训。

  民进河南省委第一届监督委员会委员、民进河南省直五支部副主委黄琨在河南是一位差不多家喻户晓的中青年律师。24岁从北京大学毕业后即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半年时间即当选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商事法律部主任,一年后任事务所副主任。29岁、31岁分别当选河南省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理事。34岁当选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由他作为首席合伙人于2006年创立的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目前工作人员96人,其中执业律师70人,获评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和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我是一个正统但非传统的律师”,这是黄琨几年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自己的定位。而他对自己的这一定位也的确名副其实。因为,作为民进会员的他,不仅是一位律界先锋,而且在参政议政工作中也成绩斐然。

  在刚成为民进的一员后,黄琨在2008年第一次为民进河南省委会撰写的《规范房地产市场,确保群众购房安全的建议》,就被河南省政协评为2008年度优秀政协提案。该提案中关于小产权房问题处理的建议引起了媒体的特别关注,经民进河南省委同意并由他就此问题接受了《中国经营报》的专访。民进中央在对小产权房问题进行调研时,也对该建议予以了关注。2009年黄琨再次为民进河南省委撰写的《关于提高价格听证公信力的建议》仅《河南日报》就做了两次报道,并配发一了篇社论。2010年,河南省住房保障与建设厅根据黄琨为民进河南省委撰写的《关于加强住宅户外空调管理,治理城市牛皮癣的建议》,专门出台了一部规范性文件。2014年黄琨根据民进河南省委会主委张震宇的建议,撰写的《关于加强立法,严格执法以防“扶人被讹”的建议》,被选为全国政协书面发言和提案。该提案不仅在当时备受关注,而且2014年11月26日在《人民日报》“长案短说”栏目中再次被报道。2015年黄琨撰写的《关于化解公交让座纠纷的建议》,再次被列为全国政协书面发言及提案。该提案不仅被广大媒体和社会公众高度关注,而且也引起了民政部的重视。由于成绩突出,黄琨于2012年被任命为民进河南省委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并被民进河南省委评为民进全省优秀会员,2016年被任命为民进河南省委第一届监督委员会委员。

  除了通过为民进河南省委撰写政协提案的方式参政议政外,黄琨还通过自身的律师工作积极参政议政。他不仅被选聘为河南省人民法律顾问团成员、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咨询团成员,而且长期为临颖县政府、二七区政府等各级政府以及河南省工商局、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郑州市建委等各级行政机关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所涉及的领域不仅包括立法论证、规范性文件起草和论证、重大行政决策论证、重大行政处罚论证、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信访维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培训,甚至包括协助处理舆论事件。从《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郑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颁布实施,郑东新区、二七新区的建设和发展,到郑州市三环快速路、陇海快速路、京广快速路二期、农业快速路以及郑州市第一起PPP项目——郑州市107国道辅路快速化工程等重点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处处都有黄琨付出的心血和汗水。至今他已代表相关政府和行政机关办理各类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以及民事案件五百多起,胜诉率高达80%之多,已帮助这些政府和行政机关避免直接经济损失十亿多元。他努力通过这些具体法律服务工作,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实际引导、协助、指导这些政府、行政机关以及其工作人员,加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认知,纠正执法错误,完善行政工作,争取推进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国以及其他各项重大战略决策在地方上的有效落实。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无论是作为一名民进会员,作为一名律师,还是作为一名关心国事的公民,愿带着激情和责任感的黄琨,和民进的同志们一起,在参政议政之路上,继续奋勇前行。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