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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母亲河持久造福子孙后代

——民进中央就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赴四川实地调研

发布时间:2016-05-12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江山     责任编辑:赵天雪


  长江,我国第一大河,是我国水资源配置的战略水源地,是横贯东西的“黄金水道”,是珍稀水生生物的天然基因库,也是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

  如何保障长江流域水安全,包括水资源安全、水环境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发展问题之一。受中共中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日前率领民进中央调研组在四川就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题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健全管理法规,“抓住制度建设就抓住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牛鼻子”

  在川西横断山脉青衣江源头的崇山峻岭中,镶嵌着一颗耀眼的绿色明珠——大熊猫的故乡宝兴。特殊的地理区位,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使这里成为长江上游水资源和生态屏障建设的重点区,目前生态建设规划重点项目全面完成。调研组在蜂桶寨自然保护区欣喜地发现,守住青山绿水的理念,在这里已经深入民心。

  然而,调研组在调研中同时发现,与取得的成就相比,存在的问题依然令人担忧。长期以来,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加剧、水浪费严重所形成的恶性循环在这里也不断上演。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是已有涉水法律法规由不同部门组织制定,现有的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界限不清、相互矛盾的地方,为解决长江流域特有涉水问题的法律保障还不完善。

  “抓住制度建设就抓住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牛鼻子,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是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突破口来设计和安排的,它能带来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说。

  调研组在综合国家相关部委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通过修改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定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逐步建立起以国家法律为核心、国家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行政法规相配套的长江流域综合管理法规体系。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认为,可考虑在制定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调理国家行政法规的基础上,经实践、整合、修改、补充、完善,最终制定并出台涵盖长江流域各个方面综合管理的国家法律。

  创新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水权配置体系和水权交易制度

  已经公布的资料显示,长江的污染状况超出了大多数人的想象:森林覆盖率下降,泥沙含量增加,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枯水期不断提前;水质恶化,危及城市饮用水等等。对此,严隽琪指出,“我们必须走绿色生态建设之路,共同保护好母亲河,如果形不成这个共识,没有好的具体的管理措施,必将祸及当代和子孙后代。”

  调研组在攀枝花走访调研中发现,攀枝花地处金沙江干热河谷气候区,每年10月至次年6月为旱季,季节性缺水十分严重。同时,水资源管理的办法、手段不能满足现代水资源的管理需要,总量控制及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量管理体系不完善,节约用水行为规范还没有全部实行,用水效率低,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矛盾。另一方面,以有机物污染为特征的江河水质污染十分突出。

  一边缺水,为解决吃水问题投资千亿元,另一边,水资源的低效使用、跑冒滴漏等浪费十分严重。

  调研组认为,造成这些现象和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现有的涉水事务管理涉及部门众多,流域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和综合性,流域管理条块分割现象严重,可行、高效的跨部门、跨区域协调机制和流域统一管理机制尚待建立。

  同时,调研组也发现,目前,因为水权、水价、补偿、融资等经济政策不到位,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需要逐步建立或完善相关经济政策。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王毅认为,应逐步建立长江流域综合管理相关方面的协调机制、明晰流域综合管理相关方面的管理职责。

  调研组认为,应当建立明晰的水权配置和交易机制,确定区域取用水总量和权益,确认取用水户的水资源使用权,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立登记,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国家、流域、区域各层面的水权交易平台,建立健全水权配置体系和水权交易制度。同时,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合理确定农业用水和流域城镇供水价。

  完善管理制度,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的有机统一

  资源富集的特殊贫困地区,源源不断的资源输出,并未很好地带动这些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诸如经济结构失衡、产业萎缩、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反而日益积累。金沙江下游水资源富集的特殊地区攀枝花,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攀枝花市委书记刘成鸣介绍说,攀枝花水电开发在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对区域水生态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一方面,水生物的生存条件受到限制,另一方面,河岸陆生动植物的生存受到影响。先期开发水电项目移民搬迁安置存在的问题与生态问题相互影响,在局部有恶化的趋势。

  调研组调研后认为,由于社会管理方式尚不明确,公众参与流域综合管理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参与管理的方法、内容、深度都不成熟,同时,由于流域规划分别由不同部门和地方政府组织编制,规划的实施也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手段,规划协调性不足、权威性不够,很难对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起到科学指导和有效约束作用。

  为此,调研组认为,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的提出,事关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全局,必须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体现国家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综合改革的特点,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的有机统一。

  民进中央参政议政部部长陈鸣对此作了进一步解释。他说,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国家相关各部委围绕发展目标、实现路径、规章制度、运行模式、管理体制等方面,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两型社会等领域,都应以试点为载体来寻找相应的解决办法。

  “我国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制度建设、生态补偿、国土规划等,已经做了许多工作,进行了许多试点。但是如何将实践证明是成功的做法制度化,将分散的做法系统整合,将尚未涉及的领域进行制度创新,这正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中要全面深化解决的问题。”严隽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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