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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倡导生态GDP、推行生态GDP核算制度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6-05-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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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所周知,绿色GDP是在西方国家认识到工业GDP的弊端后提出来的,由于这个概念并没有涉及到与生态产品、生态文明评价制度建设相关的理念,所以该定义自诞生时起就存在着巨大的缺陷。自绿色GDP诞生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或地区都开展了本区域内的绿色GDP核算。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没有一套公认的绿色GDP核算模式,也没有一国以政府名义发布的绿色GDP结果。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逐步推进,“绿色GDP时代”这种经济发展模式的缺陷也日益凸显,用绿色GDP考核政府业绩及党政官员政绩的评价方法一直难以开展。原因在于,一旦实施绿色GDP,扣除环境损失成本,会使一些地区的经济增长数据大大下降,这必将带来干部考核体系的重大变革。由于过去是单纯的GDP增长的考核指标,现在却要在此基础上做“减法”,这就有可能影响地方官员的“政绩”,由此形成诸多阻力。

  事实上,在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重要性日益凸显的今天,政绩考核这个“指挥棒”必须与时偕行,才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

  十八大报告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就必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因此,当前亟需倡导生态GDP,在政府绩效考核中,推行生态GDP核算制度。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明确生态GDP和生态效益的定义和范畴。生态GDP就是在现行GDP的基础上做两次减法(减去环境退化价值和资源消耗价值)和一次加法(加上生态效益),也就是说在原有绿色GDP核算体系的基础上加入了生态效益。

  生态效益就是十八大报告中提到的生态产品,包括涵养水源、净化大气环境、保育土壤、固碳释氧和生物多样性保育等方面,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换句话说,就是自然生态系统在本身的生命活动过程中,为人类提供生活所需的资源和维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其中不涉及生态系统作为存在、遗产等所具有的功能。将生态效益纳入生态GDP核算体系,可以科学而客观地评价生态系统为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所作出的贡献,准确地反映出生态系统的变化与经济发展对生态系统生态效益的影响,全面地凸显生态系统对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力,为国家制定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政策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撑。

  第二、生态GDP既要做好“减法”,也要做好“加法”。自然环境在经济产出过程中,除了被动的消耗和损害外,还在创造着自身的价值(生态效益)。这就解决了绿色GDP无法协调的存量与流量之间的关系。同时,还充分体现出了生态文明的思想,即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共存的关系。生态GDP充分认识到了经济与环境、经济与社会、环境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能够反映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真实情况。生态GDP不单单是在做“减法”,而且还在做“加法”,这样就避免了当年GDP增长率被削减,相对于绿色GDP更容易使人们尤其是政府部门所接受。

  第三、将森林生态系统作为生态GDP核算体系的重要内容。就当前而言,森林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协调区域发展、发展森林文化产业,以及应对气候变化、防沙治沙、提供可再生能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就是说,森林为经济体系以及人类生存提供了多种多样的生态服务。森林生态系统的多功能性,以及其在维护人类生存环境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森林生态系统还能产生非常全面的生态产品。所以,建设生态GDP核算体系应首先纳入森林生态系统所产生的生态效益。

  第四、以成熟的森林生态效益评估技术支撑生态GDP核算。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项数众多,有些是可以量化的,而有些是不能够量化的。森林生态效益评估的指标体系,包括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生物多样性保育、森林防护和森林游憩8个方面,它们均是要纳入生态GDP核算体系之内的。通过研究,国家、省、市(州)、县、林场等不同尺度上的森林生态效益皆可进行测算,足以支撑生态GDP核算的开展。

作者:     责任编辑:zhaotianx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