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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农田残膜污染治理力度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6-05-12  来源: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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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使用地膜已成为确保农业高产稳产的重要手段,但是使用地膜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以棉花种植为例,近年来单产在逐年下降,多年的丰产田还不如新开荒的地产量高。后经技术人员调查发现:种植棉花3-5年的土地,平均废膜残留量13.5克/平方米,每亩平均残膜残留量8.99公斤;8-10年的土地,亩平均存废膜量12.5公斤,土地减产达7%;种植13年以上的土地,平均亩废膜量在34.3克/平方米,每亩平均22.87公斤,减产达17%;污染最重的土地残膜残留量每亩在40多公斤。残膜需要200-400年才能分解,多年的残膜没有回收,与土混杂在一起,在耕地表层的三十厘米中形成不透气、不返墒的板结层。残膜影响了农作物吸收氧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也严重影响了土壤的再生产能力。导致地膜回收难、残膜污染严重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农用地膜质量标准不高,导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较难。国家对农用地膜厚度规定的技术标准是0.008±0.003毫米。在实际生产中,企业和使用者普遍生产、销售和使用最低标准即0.005毫米的超薄地膜。而低标准的超薄地膜老化速度快,易破碎,难捡拾,机械回收效率低,加工利用成本高,这是造成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难的最主要原因。

  二是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废旧农膜引起的农业面源污染正在加重。过去多年农业生产中大量推广应用超薄地膜,加之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不重视,每年残存在土地中的农膜至少占使用总量的10%左右。其结果是影响农机作业和作物生长,降低耕地质量,污染水源,危害牲畜健康,破坏村容村貌与农田景观。

  三是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扶持力度较弱,农民回收和企业回收加工利用积极性不高。因为没有直接经济回报,农民回收地膜没有积极性;废旧农膜杂质含量高,回收与再生加工利用成本高、收入低、利润薄,属于经济效益小、生态和社会效益大的行业,在缺乏资金、项目、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对社会资本和企业进入缺乏吸引力。

  四是针对地膜回收缺乏全国性规范性文件。目前仅部分省市有相应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但现有规范性文件不便做出禁止性和处罚性规定,出现了对废旧地膜污染和回收不力的后果没有处罚依据的实际问题,不能适应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实际需要。

  针对以上所提出的问题,要彻底根治残膜对耕地的污染应采取以下办法:

  一、制定新的农用地膜生产标准。目前使用的地膜太薄(厚度为0.005~0.008毫米),容易破碎是造成地膜回收难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从源头上防止、限制不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的超薄地膜进入农资市场,建议国家将农用地膜生产标准定为:厚度为0.016~0.020毫米。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回收地膜的自觉性。防治地膜污染要加大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提高各级领导、生产销售企业以及使用地膜的农民群众对地膜污染危害的长远性、严重性,恢复困难性的认识,提高回收地膜的自觉性。

  三、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对于交回废旧地膜的农民,购买新标准农用地膜给与一定的价格优惠,鼓励农民回收农用地膜。对从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企业,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扶持,并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给予税收减免、税收返还和享受农用电价格等优惠政策。

  四、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对地膜的生产、利用、销售、废旧地膜的回收环节做出明确规定。明确地膜生产企业的责任和处罚标准,对于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08毫米农用地膜的企业,由政府质监、工商等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一定的罚款;明确地膜使用者的责任和处罚标准,对在农田或者其它农业用地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膜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造成农业环境污染的,处一定数额的罚款。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