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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城镇化进程中办好农村教育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6-05-12  来源: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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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化进程中,伴随着农村人口持续、大规模地向城市流动,农村适龄儿童出现了规模化进城就学现象。农村学校不断萧条化、边缘化,乡镇生源质量降低、数量下降,教育资源闲置,不少农村学校出现了空壳化现象。与此同时,农村教师也开始由农村到城市的规模化流动。农村教师选调政策导致大量优秀教师“逆向流动”,不少城区学校为应对不断增长的生源压力,还开展组织化的农村教师进城招聘行动。进一步恶化了农村教育的生态和环境,严重制约了农村教育发展。

  为此建议:

  一、关注农村学校布局与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动态关联性,构建与城镇化相匹配的动态、灵活、弹性的现代农村教育制度

  长远规划设计现代农村教育制度,既要在城镇集中建设好规模化的义务教育学校,为引导、支持和帮助农村居民城镇化提供配套的公共服务;又要通过租赁校舍、培训教师、设置流动学校等,避免教育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注重以内涵发展的“特色学校”提高农村学校吸引力,为留在农村小学的每一个家庭和孩子提供优质的教育条件和教育资源。

  二、在战略上凸显乡镇教育主体地位,不能将乡镇教育视为城区教育附庸

  在优质教师补充、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寄宿制学校改造等项目实施中,加大对乡镇教育的投入力度,提升乡镇初中教学质量。

  三、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经费特殊政策

  改变村小教育经费和公用经费单纯按照生均人数拨付的预算机制,对学生人数不足100人的村小,除按生均拨付经费外,应以校点为单位,安排1~2万元的“保底公用经费”,保障村小正常运转;针对不同规模的村小建设,制定国家标准,建立中央、省、县共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县级政府应建立村小建设专项资金,纳入年初教育经费预算。还应安排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资金。妥善处置村小撤并后的闲置校舍,所得收益全部用于村小发展。

  三、实施农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制度

  对学生规模小于50人的村小,可实施特许建设制度。这些学校在接受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指导的同时,接受省级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备案管理。享有特殊的师生比配置、特殊的设备配置标准;由相关村民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校务委员会负责管理,享有自主权,不经校务委员会讨论以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便撤并。推进村小办学条件达标建设。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建好音、体、美、卫、劳等功能室,规模较小的村小建好综合功能室。建好学生宿舍、食堂(厨房)、厕所和教师周转房等急需生活用房,建立村小设施设备定期更换、添置制度。

  四、特别关注民族地区、山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村学校建设和发展,将办好小规模学校列为政策支持重点

  对居民居住分散、学龄儿童减少的民族地区、山区和贫困地区,应着力办好小规模学校,努力缩小山区儿童的就学半径。对“山大沟深”地区儿童,应摒弃“唯编制主义”和“唯效率主义”的办学视角,因地制宜地设置方便儿童就学的教学点,保证他们步行40分钟内到达学校;对路途较远、中午不便回家就餐的儿童,要继续实施和完善“午餐营养支持行动”,由教育和卫生部门制定营养计划,列入省级预算,并予以专项保证。

  五、设计多元的农村课程教学改革方案

  改革课程设计和管理制度,解决农村学校课程的城市中心主义倾向,彰显城乡不同的课程资源优势,开发不同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切实提高农村课程的吸引力,有效遏制农村学生流失。

  六、实施“以县为主”县区内教师轮岗制度

  以就近流动为原则,建立不少于三年的校长和教师定期轮岗制度,注重轮岗教师和校长的考核;教师的配置应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设立特殊岗位津贴。重视招聘和培养本地优秀教师,在生活和政治上给予优厚待遇,使之成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器。提高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的质量,尽快解决县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