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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化进程中合理调控学校规模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6-05-12  来源: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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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教育移民”带来城镇教育的资源短缺、质量下降、区域教育责权不对称等问题。城镇学校快速扩张、超负荷运行,一些地方甚至出现班额人数达160人,以及上万人的初中和高中校,“超大班额”、“超大规模”在许多地方已成为义务教育重要的甚至是主导的存在形态。

  超大学校是教育工业化现象,把人作为产品标准化培养的产物。违背了人发展过程中的情感需要,造成家庭亲情和教育缺失。不但背离教育规律、弱化学校育人功能;客观上还破坏了学校的竞争环境以及学校特色,进一步拉大了校际和学生之间的差距,加剧了教育不公平。产生超大学校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教育发展决策导向不明晰以及管理的缺位。地方片面追求规模效益与政绩,大规模地强行“撤点并校”,从而引发校车安全、学生管理等大量问题。在城市不断扩容过程中,学校建设与城市建设不同步;在城乡结合部,住宅开发商承诺配套建学校却为了追求利润改建商品房,也是造成城区学校大班额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此建议:

  一、在城镇化进程中将教育规划纳入城市规划

  将学校布局、流动人口的就学政策与城市规划统筹考虑、系统解决。在不断兴建新学校,有计划地增强对新增就学人口承接能力的同时,及时出台和调整外来人口就学约束性政策,以保证城镇的扩张与义务教育的承接能力协调一致。做到学校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避免向大城市优质学校过度集中。制定出台城镇化进程中城镇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资源规划以及建设与管理办法,将校舍建设和设施配备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将教师和校长配置纳入事业发展规划,建立新建学校教师和校长队伍正常补充和配备机制。实行义务教育“省统筹、县为主”体制,实行县区内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提高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的质量,尽快解决县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出台减免政策将房产税的一定比例作为支持城镇教育资源配置的税费政策;完善城市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土地划拨政策;制定将住宅配套建学校改建商品房的严惩措施;出台从土地出让金中预留教育建设经费的政策等,破解城市教育公共设施建设面临的政策瓶颈。

  二、科学制定学校规模

  城镇学校按照“控制学校和班级规模并适时增加学校数量”的原则规划调整,以中小规模学校作为主导类型。学校布局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学生就近入学,严格控制以住宿和校车为替代方式的大规模学校。国家出台统一政策,保证学校的设立、发展、评价具有明晰标准。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班额、班级人数、学生总数的基本标准。基础教育学校的最多班额规定为30-36个,班级最高人数规定为40-45人,学校学生最高人数标准为1000人。

  三、科学监测人口大省和中心城市周边地区人口流向,建立有效控制班级和学校规模的预警机制

  加强对区域人口密度大和城镇化速度快地区的人口特别是就学人口的监测,政府和学校可采取针对性策略,逐步消解和拆分超大学校。规划新建小班额学校,利用小班额预存的人数弹性空间,为就学人口的不稳定性流动预留足够的吸纳空间,应对潜在流动人口流向的不确定性。

  四、建立学校规模的公示、监控督导、问责机制,减少和防止学校发展中的规模逐利行为

  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及情况,建立学校招生范围动态调整机制,将学校的规模和班额变化情况纳入学校督导的责任范围。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行政领导管理、监督不力须承担的不利后果。

  五、对大规模学校形成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和负面教育问题,建立应急预案和补偿性干预手段

  成立家长委员会;配置专门或兼职餐饮营养师;制定校车和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培训住宿生活指导教师和心理咨询师;强化对火灾、地震、水灾等的避险逃生教育演练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加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与当地市民子女的融合教育。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