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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新疆少数民族企业人才培养 促进就业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6-05-12  来源: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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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内地到新疆投资企业的不断增多,劳动力需求不断加大。但是,目前在新疆一些地方却出现了“用工贵”、“雇工难”和“就业难”问题并存的现象。

  一是企业用工缺口大,特别是成熟的产业工人严重短缺。今年国家在新疆实施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战略规划以来,内地到新疆投资的纺织服装项目达48个,项目计划投资额达204亿元,项目完工后预计用工人数可达6万余人。但受通用语言、传统习惯、就业观念、社会心理、宗教意识等因素影响,当地劳动者不愿意离土离乡、外出务工、到企业就业,造成企业用工难、招工难,许多在疆投资的纺织服装企业不得不高薪从内地招聘熟练技术工人或班组长。

  二是“用工贵”和“效率低”并存。一方面,由于地方特殊津贴等原因,平均核算,企业整个用人成本,要比内地至少高15%;另一方面,本地劳动者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大专及以上教育的人口仅占本地受教育人口总量的8%,同时由于部分本地劳动者还存在着劳动观念不强、契约精神欠缺、吃苦耐劳程度不够等原因,劳动效率较低,无形中又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

  三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巨大。新疆人力资源特别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基数大,特别是南疆地区,2013年,南疆四地州农村富余劳动力156.5万人,占全区的62.8%,在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无事可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

  为此建议:

  一、着力培养少数民族车间班组长或领队。根据新疆经济发展规划和入疆企业的实际需求,特别针对纺织服装企业的行业发展规律及用工需求,从新疆现有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两后生”、退伍的少数民族军转干部中挑选会普通话、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学员在培训基地进行6个月到1年的系统实训,实训结束后安排到相应企业担任车间班组长或领队,部分少数优秀者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后可培养成为企业中高管理人员。同时,由中央新疆办公室牵头,会同国家发改委或人社部制定培训计划,依托乌鲁木齐、吐鲁番、喀什、和田、伊宁等地的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定点实训基地,由内地企业派遣具有实际经验的技术工人担任实训教师,培训费用由中央承担。

  二、选拨新疆优秀少数民族企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到院校及沿海企业培训。一方面,借鉴上世纪50、60年代国家将一批文化水平较低的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送到大专院校培养的做法,由国家教育部或全国总工会牵头,从现有新疆企业中挑选一批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懂双语的优秀少数民族员工送到疆内外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进行全脱产专业学习或进修,学习合格后可获得大中专学历,毕业后可安排回原企业工作或其他岗位。另一方面,组织安排沿海地区省市帮助新疆定向培训少数民族生产管理类人才。培训费用由中央和所在省市承担,以减轻投资企业培训负担,提高企业的培训积极性。

  三、大力支持新疆培育和发展本土中小微企业,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创业。在南疆地区调查中发现,阿克苏巨鹰棉业有限公司650余名员工中,500余名为当地农民工,其车间主任和班组长多是少数民族员工担任,该公司招工要比其他新来的企业相对容易。各援疆省市可在对口地区选拨一些具有市场和生产经验的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企业进行创业培训,回疆后为他们创业提供便利,如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租赁厂房补贴、小额贷款贴息等,鼓励他们创办工厂,吸纳当地人就业。

  四、支持和鼓励企业提拔少数民族骨干员工。国家民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中央部门在各类人才表彰活动中,要对选拨少数民族员工担任中高层管理人员、车间主任或班组长成就突出的新疆企业和少数民族员工予以倾斜,鼓励企业提拨和任用少数民族骨干员工。要树立一大批少数民族就业模范、技术能手和致富榜样,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就业光荣的舆论氛围,逐步转变少数民族群众就业观念。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